诗五首

《盆景》

身体的畸形
也是一种美
你越变态
他们越欣赏

《冰鱼》

我看见一条鱼
躺在一个
用保鲜膜包裹的
铺满冰块的盘子里
张着大口呼吸
一口
一口
一口
我忽然感到憋气

《噩梦》

我将一个孩子扔进锅里
孩子太高
扣不上盖子
我一边使劲往下按
一边添柴火
他一直在锅里挣扎
整整一夜
都没煮死

《折翼》

我已经很久
没有梦到飞翔
虽然每晚睡觉前
我都酝酿一下情绪
仍然梦不到
甚至连梦都做的少了
母亲曾说
梦到飞就是在长个子
也许到了我这个年龄
不会再长个子了吧

《养狗》

很多人喜欢花钱养条狗
却不愿花钱养个人
于是做狗比做人容易
并不是所有狗
都有资格被豢养
挑选狗有两条
一是温顺
二是忠诚
具备了这两条
就是一条好狗
至于会不会看门
吃多少口粮
无关紧要

2009年11月24日夜

总统的感觉(不是恶搞,纯属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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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0日

极夜

这个世界很奇怪
一半是白天
一半是黑夜
我怕黑
因为黑夜里有鬼
它们都擅长夜视
而我就像个盲人
天越黑
鬼魅越兴奋
而我越无助
冬天来了
夜越来越长
我打开家里所有的灯
驱散这八十平米的黑暗
可窗外的夜
还是一望无际

2009年11月18日

冬日喜雨

  

  度过了干旱的秋天,终于在这个初冬迎来了一场雨。
  雨虽然不大,但淅淅沥沥持续了一整天。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一般不喜欢下雨。下雨会打乱生活的节奏。尤其对于像我这样需要骑电动车、摩托车或者自行车上下班的人,下雨就是灾难。况且又是在这个寒风呼啸的初冬。昨天下午下班的时候,天已黑了,骑车往家赶,狂风卷着冰凉的雨点打在脸上,生疼生疼地。到家时,浑身几乎湿透,狼狈不堪。
  这场雨确实是为这初冬增添了许多肃杀之气,让人难有暖意。这样的冬雨之夜,对于那些习惯于悲天悯人,见风落泪望月生情的才子佳人们来说,又大可悲戚地念起“秋风秋雨愁煞人”,抑或“落叶满阶红不扫”了。然而,日照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下一场像样的雨,楼下的草坪里,物业上的老头天天背着管子浇水。大地已经干旱了很久。这样一场雨,对于滋润干涸的土地,还是很有意义的。因此,虽然它将我淋得很狼狈,我却并不悲戚之感,反而深感欣喜,这是一场喜雨。
  最近闲暇时,常搜集一些书法的图片,闲来时模仿两笔。这幅《喜雨亭记》是前段时间找的,虽然看过几次,但都是从书法的角度去欣赏,竟没有细读其内容。今天为了临摹学习,将此帖抄写了一遍,才得以从头到尾读了一遍,才发现这篇文章写的正是“喜雨”。这也算是一个巧合。农业社会时期,粮食主要靠天收,有风调雨顺,才有五谷丰登,百姓才有饭吃,才有国泰民安。那时下至农夫,上至天子,无不十分重视农时。干旱的时候下一场及时雨,如苏轼文中所说的,胜过了下珠宝玉石。珠宝玉石不能当饭吃,农业生产才是根本之根本。因此,下雨,只要对农时有利的雨,都是好雨,是喜雨。至于给像我这样的行路之人增加的不便,则是完全不值一提的了。
  “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为襦;使天而雨玉,饥者不得以为粟。一雨三日,伊谁之力?民曰太守。太守不有,归之天子。天子曰不然,归之造物。造物不自以为功,归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一雨而名一亭,一亭而成一文,一文而传千年,妙哉。苏轼对于雨,似乎总独有感情。他对雨的描写也总不落俗套。他那首“莫听穿林打叶声”极尽淡然豁达潇洒之美,而这首《喜雨亭记》,更显对黎民苍生的关怀。
  一场雨而已,就说这些吧。

11月13日午

彩凤何不鸣

昵昵儿女语,灯火夜微明。
恩怨尔汝来去,弹指泪和声。
忽变轩昂勇士,一鼓填然作气,千里不留行。
回首暮云远,飞絮搅青冥。

众禽里,真彩凤,独不鸣。
跻攀寸步千险,一落百寻轻。
烦子指间风雨,置我肠中冰炭,起坐不能平。
推手从归去,无泪与君倾。

——苏轼《水调歌头》

  被苏轼陶醉,已经很久。
  我真的很少崇拜什么人,苏轼却是其一。不仅崇拜,我简直被他迷醉。听说他的墓在河南,如果哪天有机会去到那里,我想我会禁不住给他下跪磕头——要知道我见到明太祖的塑像不过是鞠了三个躬,在孔子墓前也不过行了注目礼而已。
  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开始第一次读苏轼的句子,也许是从那首《明月几时有》开始?他的好多词句,都已经渗透我的每一个细胞,在每一条毛细血管中流淌。他的很多句子,曾经无数次地被我在心里反复默念,那种充满了潇洒、飘逸、淡然、乐观、自由、率真等等让人迷醉的优点的句子,将我深深折服。虽然我只是在很少的几年里与它们相伴,虽然我读书一向非常任性,只挑选自己喜欢的篇章来细嚼慢咽,虽然我读过的可能只是苏轼所有作品的一小部分,但这并不能影响我成为他的忠实信徒。
  今天似乎很偶然地,我想起这一首。想起这一首,是因为想起了“众禽里,真彩凤,独不鸣。”。我知道这本是一首描写音乐的词,按说不应该自作聪明地生发出太多的联想。但是这句子分明又蕴藏了某个哲理。最近生活中的一些事,催促我思考人生,想着想着,就想起了这句。很多人都认为,这句话是教人低调,教人“真人不露相”,教人不入俗流。这固然有些道理。但我想,彩凤不是因为不鸣才成为彩凤,而是因为成了彩凤所以才不鸣。“不鸣”的鸟很多,不见得都是彩凤。有时候鸣叫也是展示自己的机会,要不就不会有些鸟有资格被人豢养。人不是永远靠低调就能抬高自己,相反,只有达到了一定高度,低调才成为一种优点。就像骄傲和自信只差一步一样,谦虚和懦弱也只隔着一层窗户纸。
  本来我还非常想不厌其烦地列举苏轼的那些深深触动我灵魂的句子,但似乎这会打乱这篇文章的主题。我想我终有一天会做这件事,也许今晚,并不是最佳时机。

2009年11月5日夜

夜游汤山颐尚温泉并序

十月三十日夜,与客会饮于钟山宾舍之紫金厅。有苏南佳肴,珍馐奇味。更有金陵美酒,洋河佳酿。喜而贪杯,贪而微醉。宴罢,乘兴赴汤山温泉一游。初临此山,见夜色旖旎,又有山峻奇绝,数池温泉依山势而建,白气缭绕,巉岩环抱,奇松散植。更兼亭台楼阁,星罗棋布,真天地自然之造化,古今天工之巧夺是也。醉卧泉中,仰观天际,缺月独挂。俯视古都,气象繁华。近有幽径,佳人往来。当此美景,心神怡然。乃逮酒意之未尽,匆匆寻得数句。

半杯秋月醉金陵,
数尺清泉照晚亭。
风过汤山云雾起,
客卧颐尚雅意生。
山间幽人各娉婷,
古都华灯如落星。
只叹匆匆赏不尽,
酒意散尽诗未成。

2009年10月31日凌晨1点37分于钟山宾馆

再到南京

  因参加一个会议,于今日抵达南京。2006年来过一次,这次算是重访。
  早上8点出发,下午2点左右抵达,住钟山宾馆。办完手续,安顿好行李,已经3点,已经过了宾馆的午饭时间,于是出去找地方吃饭。后来找到了一家“滋奇”火锅店,天有些阴沉,还下了小雨,吃个火锅正好,于是去尝了一下。相当不错。可以说是我吃过的最香的火锅了。吃了饭出来,雨又大了一点,天有点黑了。不过还是查看了地图,看到距离总统府不远。上次来的时候行程紧张,未能前往,这次既然近在咫尺,不妨去看一下。于是循着地图,徒步找到了总统府。总统府大门没有想象中的雄伟,甚至比国内一些大学的大门都小的多。不过“总统府”三个字不是哪里都有的,所以还是照了张相。照相的时候我说:站在这个地方,似乎不能用太欢快的表情。于是就很严肃的照了一张相。
  和所有大城市一样,这里的车很多,自行车也很多,交通极其拥挤。在日照呆惯了,在这里的马路上走,会非常恐惧。随时都有一种被包围和吞噬的感觉。我不喜欢这种感觉。
  今天刚到,这次在这里要呆四天,还有足够的时间去感受。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这宾馆的网速很快,水也没有异味。宾馆在一个大院子里面,紧挨的又不是一条太宽的马路,所以夜晚还是很宁静的。这很好。


钟山宾馆,据说原是国民党“励志社”所在地

在总统府

在滋奇火锅店

10月29日深夜于钟山宾馆

动物启示录(六篇)

黑压压
一大片蚂蚁
一刻不停地
寻找食物
然后搬回巢穴
因为那里
有个饭量很大的蚁后
正在肥得流油

蚊子同志
你可以在夜幕中
偷偷吸我的血
但请你能不能
保持安静?
你那嚣张的嗡嗡声
惹怒了我
让我不得不
悄悄扬起巴掌

可怜的鸟儿
虽然你误闯我的屋子
我并未打算将你囚禁
我明明已经打开了门
你为何还一次次地
撞上那块玻璃?
自由就在那里啊
我都替你着急

苍蝇很恶心
但我却无能为力
每天都有很多
在我眼前
飞来飞去

我曾给一头熟睡的猪按摩
它在梦中很享受的样子
四肢向后伸直
仿佛在飞
猪的肚皮手感很好
一点也不油腻
因为它那一肚子肉
不是喝血
而是吃糠长出来的
我喜欢猪
因为和某些人相比
仅仅贪吃贪睡
只是小毛病

我亲爱的黄牛兄弟
虽然你们很老实
但仅仅因为
你们有强壮的身体
就被假设存在潜在的危险
他们用铁环
穿透你憨厚的鼻子
还把绳子拴的很短
让你只能
永远低着头耕田

更可恨的是
他们把万恶的票贩子
称呼为黄牛党
这是污蔑啊
无耻的污蔑

2009年10月27日夜

青春之歌(之二)

青春是一盘尘封的磁带
在记忆的录音机里
跳动着充满活力的音符
让干涸的血液重新澎湃

青春是一首缠绵的情歌
把海誓山盟轻轻吟诵
我又看到你粉红的面容
和激动的心狂乱地搏动

青春是一座火热的熔炉
把单调的岁月煮到沸腾
我一直靠你眉宇间那份英气
维持着多年的呼吸

青春是被一瓶啤酒灌醉
青春是被一个笑容击溃
青春是在你的上铺入睡
青春是在那首
关于梦想的歌声中
一同流下热泪
青春是那一年的那一天
那个下午的那个河畔
那团火烧云下
那一群跳动的年轻背影

再见时的那声珍重
将青春耗尽
只留给我
一个滚烫的烙印

2009年10月24日夜

“涵”秋

  

  

  相册中已经很久没有出现我的近照。其实这几个月陆续照过很多,但自己长得不好看,便不喜欢将照片展示出去。我见过一些美女的博客,经常贴一些照片,展示青春靓丽,倒也颇可为一道风景,无可厚非。但像我这样的人,如果整天往博客里发照片,就显得非常招摇了。甚至估计会有人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有些自恋了。虽然对于我自己而言,这个博客的功能确确实实只是“忘了不忘却的纪念”,照片也是保存记忆资料和生命足迹的重要形式,但博客毕竟不是私人的日记本,它是公开的,因此还是要考虑对外的影响。而且不论在外表还是内心方面,人总是乐于将自己好的一面呈献给别人,而将不好的方面隐藏起来。人由表及里都是具有两面性的动物。因此不轻易在这里发个人照片,一般不是懒于,而是惧于了。
  这次,就算借了楚涵的光,我终于发了一张露脸的近照上来。借助了楚涵才有这份勇气,自己想想都有些可笑了。不过我乐于成为她的陪衬。这些天来她每天都在经历着可喜的变化,我见证着这些,不禁感觉到发自内心的喜悦。我稀里糊涂地走过这将近30年,自认为也没什么成就可以回味。我眺望自己的未来,虽然还有些模糊,但自以为也不会太高太远。过去的30年我从一个深井里开始往外爬,现在终于从地平线上露出头来。我还会继续往上爬,但是过去30年的经历一边消耗了我太多力气,一边又很容易让我对今天的一切充满满足感。所以对于前面的路,我是走走歇歇,不要再跌下井去就好。但是这个小家伙则不同。她一生下来,就可以骑在我的脖子上眺望远方。牛顿说“如果说我看的更远,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上”。我不是巨人,但楚涵可以站在这个身高1.72米的父亲的肩膀上。地平线对她来说只是起点。比起我在井里的时光,她的未来才是真正令人期待的。而我,非常乐于成为她的陪衬,甚至连陪衬都不用,垫脚石就够了。
  这个秋天,西风飒飒,寒意袭人,比之往年,并无异样。然而对于我们这个小家,对于刚刚经历生命中第一个秋天的楚涵,却又完全是新鲜的。有“涵”之秋,虽寒意依然,然秋色正美。

09年10月22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