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米的猜想

708天
告诉你一件事 李米
几乎就快成真的了
我今天早上到机场买了机票
那时候思念像一条在草上爬行的蛇
我突然想要回去了
我买了机票
过了安检
进了登机口
最后我还是出来了
机票钱退了一半
我多想回去
你知道吗?

——《李米的猜想》

  很多人说这是一部“悬疑爱情片”,在我看来这完全就是一部爱情片。最近几年爱情片也出了不少,印象深刻的不多。《云水瑶》是比较近的一部,但也许是由于故事的时代背景比较遥远、时空跨度比较大、故事的题材又与我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相去甚远的缘故,并没有很亲切的感觉,当时有些感动,而后便渐渐忘记了。《李米的猜想》却不一样,这几乎是一部草根爱情片。这部片子很亲切。《云水瑶》自称“爱情史诗”,《李米的猜想》则是平凡人的爱情之歌。这首歌唱的婉约低沉,情感在时光的流淌中不断的积蓄,思念也变得越来越暴躁,而在完全爆发之后,仅剩下丝丝哀鸣歌唱深深的忧伤。
  每个曾爱过一个人、等过一个人,曾经历过离别的人,都能从李米身上看到一点似曾相识的东西。那份执着也罢,疯狂也罢,痴心也罢,在平常人、外人看来有些傻或者可笑的东西,对于置身其中的人,却是再真实不过了。爱情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它可以让你彻底的被另一个人融化。一旦进入了这种状态,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一切都可以弃之不顾,一切困难都可以忽略不计,甚至连生命都可以掷入爱的熔炉熊熊燃烧。拥有这样的爱情,是幸福的。不曾拥有过的人,则永远无法体会,无法理解。
  《李米的猜想》是一部爱情悲剧片。其实任何一个能打动人的爱情故事无不是以悲剧结尾——从古到今莫不尽然。梁祝、孔雀东南飞都是如此。现代版的爱情故事依然是如此。并非美好的爱情都只能以悲剧收场,而是只有以悲剧收场的爱情才能让人印象更深刻。而且这样的爱情故事性更强,感染力更强,在悲剧性结局和生死考验中爱情也得到了升华,进而超出了一般的美好的爱情。不知道从哪里看来一句话,印象非常深刻:所谓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破坏给你看。确实如此。爱情悲剧就是将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无情地破坏给你看。
  时代在发展,关于爱情的观念也在变迁。每个人都在上演着以自己为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这些故事千奇百怪。但一直以来,总有一些东西一成不变,那就是对于真挚和忠贞爱情的追求。爱情有自己核心的价值观,这就是爱情的价值观。

上坟

  8月12日,奶奶去世三周年。按风俗,亲友们要聚到一起,搞一次大的纪念活动,也就是上坟。这个活动是无论如何要参加的。而且正好赶到了两门课上完之后的休息期,省了请假的麻烦。于是提前一天于8月11日赶回老家。
  17年前爷爷去世的时候,正是那一年冬天里最冷的一天,大雪纷飞,积雪没膝。而三年前奶奶的去世,却赶上05年夏天里最热的一天。那天早上母亲给我打来电话,说奶奶病危,让我赶回去。我已经料到事情不妙。刚赶到汽车站尚未登车,电话又打过来,奶奶已经辞世。我强忍住没有让眼泪流出。回到家,直奔老宅,进到堂屋,棺椁已经摆在了屋中央。亲友族众跪拥四周。大概是担心天气过热,棺材盖没有完全盖上,留了一道缝隙,用一台电风扇吹风。我通过这个缝隙看了奶奶最后一面。眼泪再也无法抑制,我哭伏于地。
  再以后,就是按照风俗发丧。在村子后面的山上,爷爷的坟旁边,早已差人挖好了合葬的墓坑。棺椁被抬到一辆板车上,摇摇晃晃向着山上进发。我拉不动这板车,我在后面推着。家里的长辈说我可以不用去,但我一定要去的。哪怕只是扶着,哪怕只是跟在后面,我也要送她老人家这一程,这是我仅剩的唯一机会。那天的烈日似乎要晒干一切,板车吱吱呀呀沿着崎岖的山路爬行。我在后面奋力的往前推,用尽全身的力气。汗如雨下。我不想去擦汗,我想用它掩盖流下的泪水。我希望这路长一些,再长一些,让我一直这样推下去。我长到二十三岁都没有想起曾经为奶奶做过什么,现在她去了,这是我唯一可以为她做的。
  时间过得一如既往地快。奶奶埋在那个土丘下面已经三年了。我还很清楚地记得我和她最后一次的交谈,那是05年7月的一个清晨,我从老家返回日照,路过她的宅子,进去跟她告别。她坐在堂屋门口的方凳上,靠着门框,形容憔悴。看到我进来,她的第一句话就是:“鹏,咱娘俩见一面少一面了。”。我知道她的冠心病很严重,但没想到这么快。仅仅是一个多月以后,她就去了。而这句话,也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躺在那个闷热的大木头盒子中。八十三岁的她寿终正寝。
  奶奶的一辈子经历了太多磨难,虽然从外表看来她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农村老太太。我知道她的很多故事,这些故事感动着我,以至于每每想起时都有流泪的冲动。在我心中她一直是一个伟人。这一点毫不夸张。可能她们这一辈人很多都和她有相似的经历。这是不平凡的一辈人,是伟大的一辈人。她们所经历和承受的,是中国五千年历史和新中国五十年历史的缩影的叠加。她们的一生,是一部部传奇。
  奶奶养育了四子二女,还有5个孙子和5个孙女。在四个儿子中她最担心我父亲,因为他日子过得最穷。孙子孙女中,她最担心我,怕我没钱上学。从我考上高中她就开始担心我没有学费。后来又考上大学,情况更加糟糕。她自己是没有什么钱的,不过每次寒暑假回家,她都能给我五十块钱。我从曲阜给她买了一副带有孔子画像的挂历,她高高地挂在堂屋里,直到现在,空荡荡的屋子里那副挂历仍然在,布满了蜘蛛网。后来在助学贷款的帮助下我的学业终于得以完成,我也找到了一份工作,家境终于要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变。不过这时候她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已经不足以让她再关心我在日照干什么样的工作。她对于我能够完成学业已经非常满意。她还有另外一个心愿,就是能够看到我结婚,但是她终于没有等到,这是我欠她的。
  三年了,奶奶的坟头已经长满了荒草。甚至还长出了一棵小树。她和她的全部故事都被埋在了这个土丘之中。春去秋来,她的故事会越来越少的被提起,她将从子孙后代的记忆中一代代淡化,直到没人知道她的名字。但起码在今天,她留给我的印象还是如此鲜活,她的音容笑貌还是如此清晰,我不能也无法假装忘记。我必须向她表达些什么,这些东西在过去的三年中早就应该表达的。
  她不识字。甚至连数字都不认识。我试图用这些文字表达思念或者牵挂,但她是看不懂的。上坟的时候我在她的坟前烧了一堆纸钱,然后磕了三个头。我想这样的形式她能读懂。

2008年8月30日补记

你好,我叫钢蛋儿

  “你好,我叫钢蛋儿,来自蒙塔基。”
  这是他的自我介绍。见到谁都是这一句开场白。这是一个快乐的人,并试图与别人分享快乐。微笑是他的名片。他渴望并十分擅长与人交流,只不过他的方式——说起话来喋喋不休会让其他人厌烦。人们都讨厌他、骂他甚至挥拳相向,但他似乎并不介意,并试图与别人交朋友,他会为朋友做任何事情,也不介意朋友以任何方式对待他,只要这能让他的朋友开心:“我是钢蛋儿,蒙塔基的钢蛋儿,跟我在一起啥都不用愁。”。
  他渴望朋友,对朋友充满诚意。他做了一个清晰的梦,梦到和朋友开一间酒馆,名字叫“两个朋友酒馆”。这是疯人的梦想,这梦想并非流星划过脑海而是念念不忘。他喜欢马,喜欢马棚的味道,喜欢费希佐马。他想在乡下做个医生,为穷人免费看病,“我会到处找药材给他们,让他们生存下来”。他像一个孩童,逃亡的路上还不忘抢劫了两个搞笑玩具,一个是能“放屁”的气球,一个是能发出母牛叫声的玩具。他时常忽略危险的存在,他不惧怕或屈服于任何事情。他只是随心所欲的活着,或在痴人的梦想中。这些疯人的理想,有的简单,有的可笑,有的充满真诚有的令人感动,还有的充满诗意。
  钢蛋儿的品质并不好,他热衷于偷窃。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好人,他反对杀人,反复告诫他的朋友:“不要杀人,杀人不好。”这样的一句话从一个疯子口中说出来,更让人感到诚恳。他孑然一身,当狱中心理医生让他打电话找一个朋友谈谈得时候,他只想起了唯一个朋友:酒鬼马蒂诺。在认识了卢比——这个有着和希佐马一样眼睛的喜欢沉默的人之后,他就把他当作自己的朋友。虽然卢比一直不原意把他当朋友并一直试图甩开他,他还是瞪大了眼睛一脸真诚的问卢比:我们不是朋友吗?这样纯净的疯人之心如同用透明的玻璃制成,让人不忍碰碎。
  《你丫闭嘴》是一部所谓喜剧,名字也不能算雅,如果作为一部庸俗的商业喜剧片来看无何不可。但他又绝不仅仅是一部单纯的喜剧。我知道喜剧也分很多种。很多时候喜剧的“喜”只是一种表现形式,一种夸张地表现形式。在当今人人都忙忙碌碌争名夺利争取所谓成功的大世界中,钢蛋儿只是一个特列,一个被放大的特例,以及一个集合了很多人特征的特例。他可以如此快乐的生活和梦想着,而这种生活,未必不是那些把钢蛋儿看作一个疯子和怪物的人们所梦想的。
  疯子是一群特殊的人。我们往往认为疯子是不可理喻的,我们无法和他们正常交流。而对于他们,情况也是一样,他们也试图以他们的方式与正常人交流,但我们很排斥他们。钢蛋儿只对一句话感兴趣,那就是“你很聪明”。他乐于听到别人说他聪明。这是这个疯子和正常人情感交流的唯一途径。他能够感受到别人对他的赞赏和肯定,他也渴望赞赏和肯定。他希望人们都不嫌弃他,搭理他并与她成为朋友。
  你好,钢蛋儿,来自蒙塔基的钢蛋儿~~

8月19日黄昏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蝉蜕》
我是你展翅高飞时
留下的壳
你抖一抖翅膀
飞上青天
我在这里
空空的等
请记得这块树干
以及我
雕像一般
  ——题记

  其实这个标题起的并不恰当。此时此地此样的心情,和西陆蝉、南冠客没有多大关系。不过早上坐公交的时候,突然听到蝉鸣,便一下子想起了骆宾王这首《在狱咏蝉》:“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曾经很喜欢这首诗,现在念念,倒也没啥感觉了。其实自从进入夏天,蝉鸣就没有停过,只是自己一直没有留意,而今天突然意识到了。
  在城市里听到蝉鸣,应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印象中蝉是一种比较土的动物,是一种农村树林子里的野物,难登大雅之堂的。城市里人多树少,很难见到蝉的。不过今天突然意识到在日照蝉鸣就在我的周围,忽然有一种幸福感。我对蝉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大概也是因为这种动物让人联想到乡土。我本身就是一个土人,土得掉渣,在城市里面总感觉自己是一个游客,而洋溢着泥土芬芳的乡野,才是我的家。
  蝉确是一种能给人特殊感觉的动物。古人就关注它,并留下了许多诗篇。如唐朝就有所谓“咏蝉三绝”,其中就有骆宾王这一首。去年我写过一首小诗《蝉》,就是基于这种感情。而今天再说起蝉的话题,却不是因为这些带有文人酸腐气的所谓“情感”,而是因为它勾起了我的一些思绪,让我想起一些往事。它让我想起童年的一些事情,引起了一些对遥远岁月的回忆。这算不上什么怀旧,只不过有些事既然曾经经历过并存入了记忆,那某些事情勾起这些记忆只是无意识的自发行为,并不受自己思维所支配。我想不怀旧的人大概有两种情况:记性不好,或者强迫自己往前走,无暇回顾罢了。
  关于蝉的记忆,最早也是最深刻的就是“摸知了猴”。小时候村子的外面有条土路,称之为“大路”,两边长满了高大的杨树,很成规模。到了夏天,遍地是蝉。其实“蝉”是一种对蜕皮之后的成虫的学称,在老家,没有蜕皮之前的叫“知了猴”或“知了龟”,蜕皮之后的叫“知了”。每天晚饭之后,就到了“摸知了猴”的时间。之所以称为“摸”,是因为一般都没有手电筒,夜色中借着月光依稀看清在树干上踯躅爬行的“知了猴”。正因为如此,失误是经常发生的。经常摸到大毛毛虫,或者“瞎撞子”。我不知道“瞎撞子”的学名是什么,总之这是一种夏天里经常见到、飞起来很莽撞、象无头苍蝇一样的昆虫。另外经常遇到的还有刺猬、黄鼠狼和蛇。刺猬见得多些,这种动物还算憨厚,不会主动咬人,但是它的长相有点碜人,有点像老妖精。
  摸知了猴的时候,全家出动。一般分成两组,我和父亲一组,姐姐和母亲一组。循着马路挨棵树摸一个来回,回来以后比一比谁摸得多。当时每天晚上能摸多少个记不清楚了。只记得摸回来之后都放到一个盆子之中,上面扣一个筛子。第二天早上起来,翻开筛子,上面便爬满了蜕皮出来的知了。蜕了皮之后的知了皮比较硬,肉也少,吃起来不如知了猴,于是用水泡一下,知了猴就不会蜕皮了。当时感觉这种做法有点残忍,对于这些在地洞中暗无天日多年的动物来说,一爬出泥土就面临这样的命运,确实很悲哀。
  有时候我会挑选一些比较强壮的知了猴,放到蚊帐里,它们会爬到蚊帐顶端,开始蜕皮。我对这个过程很感兴趣,这个过程很艰辛,白玉般的新蝉从硬壳里面一点一点地挤出来,晶莹剔透,然后慢慢的展开翅膀,天亮的时候,就变成黑色的了。有时候我觉得它很辛苦,会试图帮助他尽快挣脱这个壳,但往往会让它发育不完整。这大概也是一种“拔苗助长”。早晨起来,蜕好的蝉会在蚊帐里扑腾着翅膀飞,打开蚊帐,他们便飞了出去,在屋子里乱撞墙。最后总有些能飞到外面去,去寻找它们的森林。
  现在回想起这些事情,很真切,但也很遥远。像是自己看过的电视剧里的镜头,或者看到别人做的这些事情,跟自己毫无关系。但是这些事情确实真真切切发生过。那时我和姐姐都是个毛头小孩,父母都还年轻。短短的孩提时代,在这里更加浓缩,浓缩成一家人围在灯下数知了猴的一个镜头。这些事情植入到记忆中,也快有二十年了。二十年里一切都在变,但总有些东西应该没有变,要不然,今天听到这蝉鸣,就不会想起这么多。
  村外的那条土路,早就变成了水泥路。那些高大的杨树,也因为修路而都砍伐掉了。后来又种上一些手腕粗的小树,好多年了,每次回家,这些小树似乎都还是手腕般粗细,似乎没有长进。村里的小孩也没听说再有“摸知了猴”的,它们往往对我手里的笔记本电脑更感兴趣。时代确实在进步,很多事情被时代渐渐淘汰。我们无法挽留什么,但怀念却阻挡不住,毕竟我们曾经这样生活过。

2008年7月17日炎热的午后

后记:
  这几天非常热,又赶上限电,经常停电。就在这篇文章写到一多半的时候,一次停电让我前功尽弃。但是思绪的闸门一旦打开,便按捺不住。于是打开笔记本,重新写了出来,并坚持完成。笔记本的电池还只剩十五分钟,我终于完成了它。
  最近数天很忙,给报社开发一个论坛。还有学校的事情也比较繁杂。又加上天气炎热,博客基本停止了更新。这次之所以要坚持把这篇写完,也是对自己多日来疏忽博客的一个交代。
  (下午回到家里,有电了。又去找了这两张照片,并配上这一首小诗。)

我的六一

又是一年六一儿童节。
这个节日不属于我,已经十三年。我最后一次过这个节日,是在一九九四年的六月一日,那天的天也是像今天一样阴沉,还飘着小雨。五年级是毕业班了,面临中考,因此不再参加节日的演出活动。学校遵循惯例,给我们买了一大堆西瓜,堆在教室前面的讲台上,可以随便吃。老师也和我们一起吃,那个平时很严厉的袁老师,还有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的度老师,此时也都满脸笑容。没有足够的西瓜刀,于是就用掌和拳头。我不确定我现在是否能够一掌劈开一个西瓜,但那时候确实是劈得开的。女生们要文雅一些,排队用刀,或者抱着西瓜狠狠地在桌子上摔,一般最终也能成功。西瓜大概不算很值钱的东西,但在那时是每届毕业生的盛筵。低年级的学弟学妹们趴在窗户上,馋得直流口水。如果有哥哥姐姐或者认识的伙伴在里面,还有可能从窗户里偷偷摸摸的得到一两块。

从这之后,我上了初中,告别了儿童的节日。虽然每年也都能吃些西瓜,不过像那样豪壮的西瓜盛筵,却再也没有过,大概也不会再有了。

每年的六一天气似乎都不太好。起码在我所度过的五个六一中,几乎每次都下雨。下雨阻挡不了节日的热情,一切还要按计划进行。提前很多天,就要开始排练节目。主要就是唱歌跳舞,还有乐队。我那时候在班里算是一个比较活跃的分子,也参加过几次演出,记得有一次是说了一段侯耀文的单口相声,相声的名字已经记不起来了,只记得最后一句话是:“电影院门口两个老头打起来了!”。排练的时候老师拿了一个录音机,一遍一遍的播放,我就跟着学,那时候大概是二三年级,字也不认识几个,没法记,只能背。最后我竟把这个相声背下来了。到了六一这一天,学校的墙上和教室里都贴上了各种颜色的标语,花花绿绿很有节日气氛。大家都要穿白色的上衣和蓝色的裤子,系红领巾。蓝裤子比较好找,白上衣却难得多,有时候只有一件白上衣,我和姐姐两个人,只能有一个人穿。往往是她让给我。在学校旁边一个园子的大槐树底下,就是舞台了。说是舞台,实际上就是一片平整的空地。全校的孩子们,还有村里的老少爷们,都来看热闹。里面还有我的母亲。后来母亲问我,你在那么多人面前说相声害怕么?我说不害怕,还没上去的时候害怕,上去了就不害怕了,眼前一片空白,台下的人跟没有一样。母亲喃喃地说,那是吓坏了。我不承认是吓得,我确实没有害怕。

以后的几次,演出的地点改到了十里地之外的一个叫大白石小学的地方,两个学校汇演。于是到了六一这天,老师就把我们排成长长的队伍,步行去大白石。一路上敲锣打鼓,很是热闹。陈宝升比较胖壮,经常负责敲最大的那面鼓。那大鼓咚咚的节奏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我一般是吹小号,似乎还做过一次指挥。女生们都发一团花,忘记了是纸剪的还是塑料的,花花绿绿的,拿在手里挥舞,很好看。一路上老师领着高喊口号,那时的口号就是两句话:“学习雷锋,学习赖宁”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不知道现在的小学生们如何过六一,是否还喊口号,或者喊着怎样的口号?仔细琢磨一下,口号也有很鲜明的时代特征,也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吧。

过去了这么些年,孩提时代的事情,能够记起来的已经所剩无几,只有些许零散而模糊的碎片。小的时候盼望着长大,长大后又怀念小时候的纯真。其实怀念也只不过怀念而已,时光的脚步永远向前,不会为任何人改变。既然该来的总是要来,那就早早的到来吧。或许再过几年,我就要为我的孩子过六一节了。可能他已经不再需要一件白上衣和蓝裤子,也不会再喊“学习雷锋,学习赖宁”。父母生下了我,让我有了至今怀念的童年,那我也应该给他,我将来的孩子,一个值得怀念的童年。一代一代人,也许就是这样,轮回吧。

天下的孩子们,不论是蓝天下的,阳光下的,父母怀抱中的,还是战火中的,血泪中的,孤独地踯躅于街头的,祝你们,节日快乐。

十年——写给我的兄弟

QQ上遇到好友Z君,他说:我女朋友经常去看你的博客,你怎么也不写写咱们以前的事。我说写了,一直没有写完,所以没有发出去。

是的,我确实写了。也确实一直没有写完。我们的故事,太多,也太远了,而且还一直在继续。认真算一算,我们认识竟然有整整十年了。一个十年的朋友确实可以称为一个老友了,不仅仅是老友,而是兄弟。

十年前的一个上午,我正坐在竖着一尊诸葛亮铜像的西山脚下的一间教室里等待上课铃声敲响,一个穿着白色茄克的少年走进了教室,英俊的脸庞散发着英气,眉宇间透出几分冷酷。这就是你,从另外一所中学转过来的ZYJ。

我已经不记得我们如何开始第一次交谈,又如何成为朋友,但我记得当我们进入初中最后一个学期的时候,我们已经是好朋友。那时候我很怀疑你是否练过武功,你身体确实很结实,也相当有力量。掰手腕班里没有人能够胜你,包括人长得比较黑,写字很漂亮的李强,还有个子比你高一头的凤山。我到现在还在想,那时候的初中为什么是一个凭拳头说话的地方,学习永远是第二位的,打架、搞怪、肆无忌惮的疯玩似乎是最重要的。很不幸我是一个胆小的人,身体和性格又双重懦弱,这决定了我经常被欺负。我曾经下决心要锻炼身体,于是我跟着巴成忠去练单杠。他可以一口气拉几十个引体向上,而我通常拉三个就气喘如牛,最终还是放弃了。

不过我并非永远的失败者,我曾在初三的时候击败了班里的杨顺同。杨顺同比我强壮,我似乎受过他几次欺负,总之是有仇的。那一天我和他在操场上起了口角,我竟然发怒了,我们扭打到一起,最后我将他摁倒在操场的沙堆里。他的脸憋得通红,我也是。我问他服不服,他说不服,我又使劲摁,问他服不服,他还是说不服。

最终冲突还是结束,但是我们的仇更深了。杨顺同扬言要找人收拾我,于是我害怕了。一连几个月时间我不敢轻易出教室——虽然教室也不是最安全的地方。每次看到他仇恨的目光和不怀好意的笑我都在想他是否已经精心给我布置好了一个陷阱。于是我告诉你,你拍着胸脯说:他敢?!于是你成了我的靠山。你大概是一个好斗的人,起码那时候是。你设法找茬教训杨顺同,终于有一次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让你有了动手的理由,你用胳膊卡住他的脖子,摁在教室后面,他还是斜瞪着眼睛,鼓着腮帮子,脸憋得通红,一脸不服气的样子。但是事情似乎就这么了结了,因为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就要结束了,我们都要毕业了。虽然毕业之前我们还在认真筹划一次袭击杨顺同的行动,但是直到毕业,这个计划也没有实施,我们都考上了二中,听说杨顺同考上了一中,或者是没有考上回家务农了,总之从那之后,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了。

初中毕业的暑假过得特别轻松和愉快。你说你的老家山上有个山洞,山洞很深,多少年了没有人进去过,于是我们相约一起去探险,梦想着可以发现一批宝藏。那个暑假我急切地准备探险用的物品,甚至四处捡破烂卖钱来筹集这次行动的资金,但是最终这次行动没有实施。不过我得到的收获是我学会了用电话。在村头的小卖部,在老板的指点下我用公用电话拨通了你留给我的一个亲戚家的电话,约定探险的事。虽然费尽周折话筒那边才传来你的声音,但我这辈子第一次打电话就这么成功了。

高中开学了。我被分到了文科2班,你分到了理科6班。当我坐在新鲜的教室,展望着自己即将开始的高中生活的时候,你来找我,说和我商量个事。我说什么事,你说我想上文科,我们换吧。我说好。于是我们去找教务主任,后来知道他的绰号叫大老李。大老李说,行。于是我们就换了,于是我就学了理科。我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否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或许是吧。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这次阴差阳错成就了一个话题:从那以后的很多年直至现在,很多认识我的人都会问,你怎么没学文科?当我将我的理由说给他们听的时候,他们都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的表情。我不知道他们是否相信我的话,但是当时确实就是这样的。

高中的残酷让我猝不及防,不论从身体上还是精神上。从第一天开始我就被拖进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消耗战中。幸运的是最终我没有倒下。因为恐惧于学校宿舍牢笼一般的管理,我宁愿选择了走读,为了获得这放学后可以短暂地卸下镣铐的自由,我付出了不小的代价。那是一段艰苦的岁月。幸运的是,旅途上有你。

你也是走读,不过你的家要近的多。回家的路上我们是同路,你没有自行车,放了学步行回家,我有自行车,有时候驮着你,有时候一起步行。从学校门口走到你家所在的胡同口,大约十分钟的路程,这十分钟是一天里最放松的时刻。我们谈天说地,手舞足蹈,有时候争论问题,有时候骂班主任,也有时候会说起一个漂亮女生,总之,那一段不长的路记载了我们的青春,也见证了我们成长的足迹。

有一次你带我去你家。穿过那条我天天路过却从未踏进的胡同,拐两个弯,越过一个水龙头冲出来的小水沟,一个长满了杂草的园子的北面,一排破旧的平房的西头,就是你的家。后来我才慢慢知道那其实也不算你的家,只是你父亲的一个宿舍。你父亲在附近一个公司上班,这几间房算是宿舍。屋里的陈设并不复杂,只是父子两人的生活必需,两张双层铁床,一个电炉,一张桌子和几副碗筷以及很多杂物。我见到了你的父亲,一个干瘦、和蔼的人。那时候他大概年龄还不算大,所以不能称老人,但是白头发已经有很多,脸上的皱纹也已经很深。

从那之后,碰到大雨或者下雪路滑的晚上,我就到你那里去住,可以免去旅途奔波之苦。你喜欢看书,晚上经常看书,这一点感染了我,我也看书。你喜欢写字,写的字很漂亮,这一点让我羡慕不已,于是我也学写字。记得你多写隶书,也不是纯粹的隶书,是一种扁平但却有力,棱角分明的字。我东模仿西模仿,最后还是写行书,当然也不算行书,是一种自创的行草结合的字。后来我想,人的字和性格的关系很是微妙,人说见字知人,并非全无道理。你还喜欢写诗,于是我也学着写诗,虽然写来写去最终都没有跨出自娱自乐的范畴,但那些文字曾经记载了我们的梦想。两个奋斗在光辉岁月里的少年的梦想。你喜欢穿白衬衣,一年四季是一件深蓝色西服。你只有一件白衬衣,但是却有好几个领子,每次只需要摘下来领子换洗就可以了。不过穿到最后白衬衣也穿坏了。我姐姐在衬衣厂做衬衣,我有衬衣,于是我借给你一件红白条纹的衬衣,你穿了很久,甚至还穿着它照了一张相。

后来的某一天,你告诉我,你父亲的公司通知他,不希望让外人住在宿舍里。于是我就不去你那里住了。我又重新回到了早上四年半起床,晚上十点到家,两头不见太阳,每天骑车20公里的生活。有一次我的自行车被人偷了,为了不让父母知道,我撒谎说借给了同学,于是每天我都跑步往返于学校和家之间,于是我需要起得更早,睡的更晚。你也跟着遭殃,不能借我的自行车回家吃饭了,只能步行。于是我们密谋再偷一辆自行车,是否偷到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偷盗行动确实是实施了的。只记得第三年的时候,我已经骑上了我姐姐淘汰下来的一辆红色小自行车。骑到快毕业的时候,这辆自行车已经摇摇欲坠,我不得不拿一块砖头垫在车座下面,防止车座塌陷,这也成了同学们的一块笑料。甚至我曾有一段时间带着打气筒上学,就怕自行车胎中途没气导致迟到。这辆自行车最终还是毁在你手里,在即将毕业的时候,你骑着它回家吃饭,中途前轱辘竟然掉了下来,好在没有摔到你。这辆车寿终正寝了,我们的高中,也终于寿终正寝了。

高考结束了。我的成绩还算理想,你的成绩不很理想。但你不愿复读,也不愿就此放弃学业。于是你去了北京求学。从此之后,我们走出了彼此的生活。我不知道你在北京过着怎样的日子,走着怎样的路,和怎样的人打着交道。但是我们都是独在异乡,从零开始,挣扎着贫困的生活,编织着美丽的梦想。我们还是一样的。而且,你比我强,我的学费来自于父母的东拼西凑和助学贷款,而你的学费,来自于你自己的双手。

01年夏天,我放暑假回家。在快要开学的时候,你从青岛辗转给我打来了电话,你说你在那里出了点事,急需要钱。我放下电话就往家跑。家里刚刚给我凑足下一年的学费,晚饭时我提出要给你送去些钱,父母不太情愿,他们担心我交不上学费。我急了,摔了筷子,推上自行车就要出门,父亲拉住我说你去哪里,我说你没钱,我出去借。父亲说有,有。于是我第二天一早我坐上了去青岛的汽车。青岛很大,比我去过的地方都大。你说在五四广场等我,如果找不到就打车。打车时不要让司机看出你是外地人,要不然会绕远多花钱。我果然找不到五四广场,我连方向都找不到。于是我决定打车。在经过几次自我打气之后,我终于学着电视上的样子伸出手去拦下一辆出租车,坐在车上我尽量保持镇静,就怕暴露我外地人的身份。五四广场到了,我打不开车门,司机帮我打开车门,我的第一次打车就这样成功了。

晚上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石老人浴场游泳。你还是那么健壮,精神也不错。月光很亮,海面退潮退的很远,露出一片广阔的沙滩。你提议在沙滩上赛跑,我说好。于是我们划一条线,喊着一、二、三,然后飞一样的冲出去,向着大海,高声呼喊着,尽情的奔跑,柔软的沙滩上留下两排深深地足印……

从青岛回来之后不久,我就开学了。我的学费果然没有交上。等到你分作几次将500元钱还给我的时候,我已经走投无路而申请了助学贷款。于是我用剩下的学费买下了一台二手电脑,这台电脑陪伴我整个大学,带给我莫大的帮助。我从这里面获得了一切。现在想来,这一切的缘由,还得得益于把钱借给你,才让我因祸得福,走上更加正确的道路。

我一直希望北京能够把你的命运往好的方向推进一大步,但是老天爷还是愿意多给你一些考验。你在那边并不一帆风顺。偶尔的几次通信中可以感受到你的无奈。但不仅仅是无奈,还有你的抗争和希冀。你好几个春节都没有回家了。每个寒假回家,当我和朋友们走过以前你住的胡同,见到你的父亲,问他你有没有回来,他就说,不知道啊,也没来电话,不知道还回来不回来。

2004年春节,你回来了。晚上我和K君去你家拜访。没有见到你父亲,你母亲身体不好,已经睡下了。你说从北京带来了女儿红,喝一口吧。于是一人倒了一杯。你的酒量还是很大,喝完一杯又喝了一杯。喝完酒出去散步,聊天中才知道你的家庭还是很艰难,天灾人祸,步履维艰。你的感情也出现了问题,人离财散,现在处境很困难。我当时刚刚毕业,大学时的欠款尚未还清,你纵然处在那样的境遇,也无法给你一些微薄的帮助。

你经常说自己是一个多灾多难的人,命比较硬。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你跟我讲你小时候的事,说你的几次性命攸关的经历,包括你父亲给你打狼治病、你从悬崖跌落等等,以及后来的我所目睹的骑摩托车出事在床上躺了几个月甚至包括学业和事业上的挫折。你刚从一个困难中走出,又被另一个困难所笼罩。你是一个很坚强的人,也是一个充满了智慧和勇气的人,我一直这么认为。我不明白的是多年来磨难为何总是和你如影随形。我所坚信的是你一定能战胜这些困难,过上快乐的生活。

踏平坎坷成大道,一路豪歌向天涯。

十年了,十年的时光所累积的汗水,所累积的收获,所累积的记忆,岂是用十年的文字所能表述。今天,我们还走在路上,一如既往,累积如常。

我没有去过北京。但北京因为有你,成了一个值得牵挂的城市。一旦有人说起北京,我会说,噢,北京,我有一个哥们在那里。

2007年2月2日于家中

相见时难别亦难

早上起的晚,收拾东西。翻开一个本子,飘落出一张纸,很潦草的字迹,正面写了一篇简短的日记,草草十来个字,落款是2001年1月9日。反面写了一首词,没有落款,仔细想了想,应该是2001年晚冬,新学期刚刚开始,我的LP,那时候还是我的地下女朋友,她从临沂到南昌,到了兖州却没有坐上火车,深更半夜到曲阜投奔我,然后第二天一早要离开时,我写的一首词。名为《碟恋花·惜别》。

料峭春风扑面雾,天寒村孤,日早行人疏。杜宇不解离情苦,比翼双翔啼不住。
昨宵梦残难合目,千端往事,悠悠无尽处。此去何日踏归途,执手相望泪如注。

大学四年,天南海北。我在曲阜,她在南昌,一年到头只能见两次面。班里每次去领信都少不了我的一封,而邮票也是我每学期不能忽略的一笔重要开支。手机自然是没有,就连打一次电话都要为此节省出一顿饭的费用。每次见面都是匆匆,每次相逢都是短暂。短暂的幸福之后,就是痛苦的离别。我不知道今后我还要经历怎样的离别,但是似乎还没有任何一次离别也不会再有任何一种离别能够比那时更让人动情。人的情感可以在一瞬间产生,但是却无法设定它发生的时间。我不知道人的同一种情感是否能产生两次,我只知道,我曾为离别洒下的眼泪,今生不会再有。
人的一生每天都在经历着聚和散。离别纵然痛苦,但是没有离别,又怎会有重逢的喜悦。痛苦和快乐总是如影随形。

姐姐

  大名叫庆娜,小名叫海燕,你是我的姐姐。你比我早两年来到这个世界,因此我叫你姐姐。
  时间就像不断增添的泥土,将记忆慢慢掩埋。而记忆并不甘于被遗弃,从层层泥土中挣扎着探出头来,让我渐渐又看清楚了它的面目。时光还在不断流逝,记忆的面孔也将再次被掩埋,很多故事将永远被忘记。趁着这一切还没有发生,在这个最后的喘息的机会里,就让我记下一些关于你的事。
  很多记忆已经埋的太深,再也无法找到。但那些日子确实有过,那些事情确实发生过。那些情景确实存在过。因为有照片为证。
  老家的像框里有一张照片,黑白的。照片里一个大人抱着一个小孩。大人是咱妈,咱妈穿着个花褂子,手腕上戴着一块从四叔那里借来的手表,怀里抱着你。你胖嘟嘟的,抿着嘴要哭的样子,你就是我的姐姐,但那时你还没有我这个弟弟。
  还有一张照片,里头有五个人。是咱奶奶,咱爸,咱妈,你,还有我。那时候咱奶奶的头发还有一半是黑的,咧着嘴笑,嘴里的牙齿还有很多。咱爸戴着一顶那个年代很流行的浅绿色帽子,像个解放军。咱爸那时候真年轻,也真有英气。咱妈半截头发挽在耳朵后面,不很漂亮,但很年轻。我在咱爸怀里,你在咱妈怀里。我戴了一个“蜗了牛”棉帽,眼睛瞪得很大,盯着镜头。你穿了一身肚兜,帽子上两个兔子耳朵高高竖着。这是我和你的第一张合影。那时候我还不会叫姐姐,你大概已经能够咿咿呀呀地叫我弟弟。
  二十多年前的事情我已经全然忘却,幸亏还有这么两张照片。第三张照片已经是彩色的,里面只有你和我。我们都穿了一身桔黄色带着白斑点的吊带裤——其实我现在已经搞不清那叫什么裤——反正就是一条裤子,然后用两条带子挂在肩膀上,不用系腰带,我们姑且叫它吊带裤吧。你的脸很白,雪白雪白的。我的脸很黑,乌黑乌黑的。我们的脸上都挂着灿烂的笑容,甚至你笑得弯着腰,我笑得耸着肩膀,呲着两颗门牙。我已经不记得多少年前照得这张照片,但是记得当时为什么笑得这样厉害——好像是在照相馆里不知道谁放了一个屁,于是两个人都忍不住大笑起来,摄影师抓住这个瞬间,便有了这张照片。
  这之后的事,我已经能约略记得。你上学了,我自己在家没人玩,就跟着你去上学。小学在村子里。我坐在你身边,和你坐一条凳子。你读书,我自己玩。有时候我觉得课堂上闷得慌,就跑出去玩。学校中央有棵老槐树,树上很多蚂蚁和虫子。我就趴在槐树底下玩。你放学了,就带我回家。有时上课我想回家,你不让回,我就大哭,老师和同学都看你,你把我拉出来哄我,我就不哭了。
  再后来我也上学了,于是你就天天领我去上学。学校离家不远,我天天跟在你后面,你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有人欺负我,你就去骂他们。我爱玩,放了学还不回家,你就把我拉回家,我很委屈,撅着嘴不理你。你上五年级了,晚上要上晚自习。晚上下了课你自己害怕不敢回家,我就去陪你上自习。晚自习好安静,安静得让我害怕。老师还经常去,那老师好凶,我一声都不敢出,怕他把我撵出去。晚上放了学我和你一起回家。有个爱捣蛋的庆冰,晚上在胡同里吆喝“鬼来了”,你就吓得没命的往前跑,我跟在你后面跑……
  再后来你考初中,没有考上。于是复读,于是咱俩就一个班了。复读之后你成绩不错,我也不错。有时候我比你考的好,有时候你比我考得好。但是班里有了你之后,我回家没法撒谎了。我在学校的事情你都跟咱爸咱妈说,我瞒也瞒不住。
  那一年,12年前吧,我考上了初中,你也考上了。你在5班,我在7班。我们又分开了。你住校,我走读。那时候我的个子还没有自行车高。我天天骑着自行车,从西山的高坡一路骑回家。每次咱妈做了好饭,都让我给你带去一些。我到你的教室窗户前面,敲敲窗户,你看到了,就出来拿。有时候你没听到,你的同学听到了,就一齐喊:聂庆娜,你弟弟又来了!你就红着脸,匆匆地跑出来。
  初中里我爱玩,成绩一直不好。你爱学习,成绩一直还可以。到了初三,我想考高中,于是好好学习,于是考上了。你也考上了。那是9年前的一个夏天。我正坐在大门口和小伙伴打扑克,沈宝超来了,送来了我和你的通知书。你很兴奋,坐在一袋子麦子上,阳光照着你的脸,你笑得那么甜。我在屋子里蹦来蹦去,我们要上高中了!
  咱爸也流眼泪,咱妈也流眼泪。你在东屋里,怎么叫也不出来。阳光还是那么明亮,你的脸上没有了笑容,一个人在屋里哭。每想到这一副场景我总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上了高中,而你没有。
  你变得孤僻了。脾气也大了,很容易发火,很容易哭。我曾偷看了你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你想要飞,但你的翅膀被冰冷的现实生生折断了。
  高中很快生活变得极其残酷和忙碌。我已经很久没有和你一起玩了。咱妈给你打听了一个师傅,让你去学缝纫。你就去了。半年以后你学成了。咱爸去找咱三叔,咱三叔办了一个衬衣厂,你便去了。连续三年,从十七岁到二十岁,你在县城郊区一座破旧小楼的厂房里度过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你瘦了,瘦骨嶙峋。我三年高中里面穿过的唯一的比较体面的衣服,是你从衬衣厂里给我买回来的廉价衬衣。
  没有几天就高考了。我自己趴在小屋里做题。你进来了,我已经很久没有见你,光知道你整天加班,没白没黑。你说,给你点钱。就给我放下五十块钱。我装起来了。你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说了一句:鹏鹏,你一定得考上。
  七月过去了,我考上了。
  那么久,那么久没有见过的笑容,又出现在你的脸上。我要走了,你要给我买条裤子,于是去了县城,转了老久,你花47元给我买了一条裤子。我激动地语无伦次,我从没有穿过这么好的裤子。你又给我买了一个硬皮抄,一个很精美的硬皮超。封面上写着: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我走了,离开了这个呆了18年的家,也带走了家里全部的积蓄。不久,你竟然从青岛给我打来了电话。你说你已经彻底厌倦了那座破旧的小楼,再也没有继续呆下去的勇气。你要走出去看看。我曾一度为你高兴,你终于离开那个偏僻的县城那座破旧的小楼那间噪杂的厂房那些冰冷的面孔……但是老天爷仍然不肯给你一个天堂。不久之后你给我写来一封信,你说你的老板不给你们发工资,还雇了一群保安把着门不让你们走,几个月没有发工资,吃饭都要成问题,最后你和几个姐妹晚上爬墙逃离了那个工厂。你说你爬到墙上不敢往下跳,有个好心的过路人,把你从墙上接下来了……我的眼泪已经无法控制,无法控制,无法控制。
  青岛很大,很美,但你没有在那里找到自己梦想。一年后,你去了蓬莱。你不肯告诉我你在那里做一份什么工作,但我知道那活一定很累。一年之后,你又回来了,除了一张在蓬莱照的照片之外,什么都没有带回来。你已经放弃了,你已经23岁了。你已经没有时间了。咱妈开始张罗你的婚姻。相了几个,又相了几个,你都不愿意。最后终于看中了一个,就是现在我的姐夫。我毕业的那年三月,一个春寒料峭的早上,你披上婚纱,走出了熟悉的小院。你想穿白色的婚纱,但是奶奶说还是红的好,办喜事就得穿红的,于是你穿了红色的婚纱。我给你放了鞭炮,看着你的车爬上村头的桥头,远去了……
  我终于毕业了。是的,终于。这个家已经再也经不起再长一些的等待,我终于毕业了。我毕业的这年冬天,咱妈说我要做舅舅了。某一天的晚上我怎么也睡不着,噩梦接连不断让我几乎无法呼吸。第二天咱妈说你生了个儿子,大胖儿子。我高兴坏了,我几乎跪下来感谢苍天终于赐给你一次久违的幸福。然而仅仅一周之后,咱妈告诉我。孩子夭折了。我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但一切都是事实。而我之前所知道的,不过是事实中的一小部分。你因为难产,几乎葬送了性命。而你几乎搭上性命换来的儿子,也在不久之后因为生产时间过长而带来的一系列后遗症而夭折了。我无法想象羸弱的你是如何度过那生死攸关的时刻,也无法想像羸弱的你是如何接受那残酷的现实……然而你确是接受了。我再次见到你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月以后。你坐在床上,屋里生着炉子,头上戴着棉帽子。脸色蜡黄,几乎没有说话的力气。看到我回来,你竭力想露出一丝笑容,那么干涩的笑容。
  难道有所谓的老天爷?难道有?
  我工作两年了。你给我打电话,要盘下一间小店。我说很好。你说能不能借给我点钱。我说多少?你说四伍千就够了。我说好,我明天给你寄过去。我的钱刚被一个朋友借走,卡上还剩下不到两千块。我找同事借够了五千,给你寄过去。我说不够再给我打电话,你说够了,够了。
  再见到你的时候,是今年的夏天,炎热的夏天。你坐在你的小店里的缝纫机前面做衣服。我掀开帘子进去,你头也没抬说买什么?我说是我。你抬头看到了我,眼睛里露出惊喜的目光,说你怎么穿这么一身?不像个老师样。我还以为是隔壁小卖部的呢。我说不在学校里了就不是老师了。
  今天晚上给你打电话,你说最近很忙,给人做羽绒服呢,活太多忙不过来。我说忙不过来就少接点,别累着。你说自己干有劲,不是给资本家干。给资本家干越干越累,给自己干不累。
  你今年二十七了吧?我也有二十五了。这一辈子还有两个二十五年。咱们已经走过了三分之一的时光。奶奶已经去世一年多,咱妈和咱爸也慢慢老了。我离家远,你和姐夫多去看看,有点活帮着干干。这么些年不容易,不是都过来了么?日子会越来越好的,好好干吧,姐姐。

2006年11月17日于家中

(很久没有写这么长的博客了,今天终于腾出一点点时间.用了两个多小时写这篇文章,感谢LP,因为连续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我戴上耳机,不让她和我说话,好让我能够集中精神来完成这篇文字,谢谢她的耐心.)

美丽的生命

  明天就是国庆长假了,上午还热热闹闹忙忙活活地办公,下午校园就冷清多了。一下午只接了一个电话,我也获得了很长时间以来难得的短暂清闲。

  下午四点,阳光已经温和了许多,中午的犯困也渐渐过去,坐在屋子里实在太闷了,便踱出办公室,趴在五楼的窗台上换换气,还可以看一下蓝天,白云,落日以及形形色色的行人。

  突然,一只小精灵降落在我的面前——一只绿色的美丽又可爱的小昆虫。我很仔细地盯着它,无法叫出它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曾经见过它。它大概是不小心才撞到了窗户玻璃,或者是飞的累了需要在这里歇歇脚。不论是何种原因来到这里,在这钢筋水泥白砖黑瓦的枯燥环境中,它的出现确是给了我惊喜,我的心为之一颤。

  它通体绿色,那种很美但不妖艳的绿,很美但不深沉的绿,很美但不张扬的绿,很美但不羞涩的绿。或者,根本就不是绿,是青或者其他颜色。它的翅膀薄而亮,相对于它的身躯,翅膀已经显得十分巨大,覆盖了整个身子。但透明的双翼没有遮住纤细的躯体,那样纤细而羸弱的躯体,看起来一阵轻风都能让它折腰。一双深黄色的大眼睛,明亮的眼睛,如同两颗宝石一般镶嵌在脑袋的左右两端,就像螳螂的眼睛。但它没有螳螂一样的武器,也就是钳一般的手臂,它的四肢纤细而精致,也许像头发一样细,甚至是半透明的。两条又细又长的触须如同齐天大圣的紫金冠一般,将它打扮得高贵典雅,楚楚动人。它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一件玉雕。

  我被这大自然的杰作彻底征服了。禁不住有占有的冲动,我伸出手去,轻轻地捏住它的翅膀,我很希望这样没有伤害到它,而它也没有挣扎,还是一动不动。我把它捏在手里,仔细地看着它,真希望能有一个地方,可以将它永远地保存,让我可以随时欣赏,或者有一台相机,将它的美丽身影留在底片中。但我什么也没有。美丽也只是一种感觉吧,没有办法留住。我小心翼翼地,慢慢地将它放在窗台上,它躺在那里,还是一动不动。

  我开始怀疑它已经死了。或许是秋风一天凉过一天,它已经到了承受的尽头,或许是刚才不小心撞到玻璃,断送了它的性命,或许,或许,或许它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只是我很巧合地能够目睹这一刻。

  我再次试图伸出手去捏住它,我想将它抛弃到窗下的草坪中,那样它可以回归泥土和花草的世界,对于昆虫来说那里才是它们的乐园。而不是被风吹到走廊,然后被无心的人踩在脚底,或者被清洁工扫进垃圾箱,这样美丽的生物不该被扔进垃圾箱。

  但是就在我的手即将碰到它的那一刹那,它突然飞了起来,飞得那样快,那样优雅,那样稳健。它用很快的速度在我面前翻了一圈,然后飞出窗户,转眼间就消失在我的眼前。我拼命地捕捉它的身影,我要充分欣赏这来自卑微生命的美丽的飞翔,但是它并不怜悯我的欣赏,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卑微的生命,在别人以为它已经死了的时候,它振开双翼,又开始了美丽的飞翔!

  我不得不承认,我已被它感动。

  生命,我的周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生命,人,动物,草木以及那些我并不熟悉的但确实存在的生命。它们都有着自己的生命运动。我见过一些草,它们长在花圃中,有园丁为它们浇水、施肥以及防止被人们踩踏。我也见过一些草,他们生长在石头的缝隙里、道路的车辙里、干裂的土地甚至沙漠里,它们的一生就是在被践踏和被毁灭中度过。只要还活着,它们就要继续活下去。在秋天的早晨,我曾顺手从路边的狗尾草中折取一段狗尾,那上面结满了密密麻麻还没有成熟的种子。我想,我的这一伸手,让这一棵草的一生努力都付诸东流,它的果实已经被我破坏,它在夏季里从发芽到现在战胜一切困难、躲过一切灾祸所追求的果实,已经被我中途剥夺,它已经一无所有。我发现了自己的残忍,但它却仍然要活下去,剩下的生命周期它仍然要坚强的完成……

  我见到的这只可爱的小昆虫,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也会消失在这世界上。我很为他们惋惜,我时常想这些卑微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它们,这些卑微的不值一提的生命,他们挣扎着要克服一切困难完成其生命周期的意义,究竟在哪里?而且它们当中的很多很多都会在这个挣扎过程中失败甚至被毁灭。它们的存在难道仅仅是为了维持生命的多样吗?它们是为了被毁灭才来到这个世界么?天地不仁,为什么让这些本就卑微、本就无助的生命以这样执著的信念,让它们在痛苦的挣扎中代代繁衍呢?

  我不停地想,不停地问自己。或许,生命的本质,就是活着。只有活着,生命才得以体现,只有活着,生命才能称之为生命!世界上的一切生命,其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活着对生命来说就是最大的成功。一切生命,不论有意识的生命还是无意识的生命,植物还是动物,爬行还是哺乳,简单到一个细胞还是复杂一个人,他们不论在任何境况下,能够克服一切困难承受一切摧残而仍然活着的唯一原因,就是他们要完成自己的生命周期。是的,这是一种生命的本能,一棵草,一只虫,一个人,完成其生命周期都是其作为生命的天然使命!

  草木有四季春秋,动物有弱肉强食,人有生老病死。大自然在这一切刚开始就时候就定下了一些不变的法则。如果我们站在这个世界之外,就会发现这样的法则让任何生命的个体都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为任何生命都不能永恒,甚至连石头都不例外。如果不能永恒,那一天和一年,一年和一百年比起来,不过是多存在了一些时间而已。而这些时间相对于自然界的整个过程,又是何其短暂甚至忽略不计。
  但是,大自然还赋予了生命一个使命,那就是每个生命都必须无条件地去完成自己的生命周期。这样才使得个体的消亡没有带来生命的灭绝。而且,每个生命的存在才使得世界更像一个世界。纵然是卑微的小昆虫,它用它的存在向我展示了它的美丽,我们难道可以说它的存在没有意义吗?

  如此说来,生命周期的长短不是生命意义的衡量尺度。是否能够尽最大努力完成属于自己的生命周期,也就是生命是否有意义的标志。

聂庆鹏 2006.9.30 于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