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歌(四)

一个多年的朋友对我说
你听筷子兄弟的老男孩吧
最好去看原版MV
我说我的无线网卡很慢的
他说你该听一听
他们都听了

于是我就听了

我想起我们共有的青春
想起那年在台灯下
我们字斟句酌
修改第一封情书
我仿佛又看到你
向我描述第一次亲吻的样子
你明亮的眸子闪着兴奋的光
举起胳膊
找了一个柔软的地方
亲了一下
说,就是这个感觉
我也举起胳膊
亲了一下
说,好像没什么特别

我想起任贤齐的那一盘磁带
唱不完的心太软
和伤心太平洋
还有小萱萱
破旧而笨重的录音机
转啊转转了三年
澎湃的青春
如奔流的江河

我想起了那年的月光
我们推着自行车
汗流浃背地跑过那条
一共走了三千次的路
加上地上的影子
一共四个人
银色的月光
照着你布满青春痘的脸
那英气
蒸腾了整个夜色

我想起了曾留长发的你
留了浓密但不长的胡子
骑着一辆橘红色的小摩托
那曾是我的向往
你已换了两辆车
那摩托,早已不在了吧
就像那些人和时光
早已不在了

2011.12.29深夜

小姑

  在正常人的世界里,出现一个疯子,是很悲哀的事——无论对疯子还是正常人而言。
                                 ——题记

  车颠簸在崎岖的乡间小路上,每到一个岔路口,我就不得不减速或者停车,仔细辨认方向。不仅我已经数年没有来过,就连母亲都已不记得路,她一共下车问了三次路,才终于找到那个叫做西王沟的村子,在村子里又问了两次路,才终于打听到小姑的家的确切位置。狭窄的胡同,车已不能通行,母亲步行去找,我提着一兜苹果跟在后面,周围则是村人们好奇且诡异的目光,大概她家,已经很久没有亲戚登门了。
  我们的努力最终还是白费了,大门紧锁,她没有在家。一位邻居说,可能去田里收玉米了。我说还等等吗,母亲想了想,说,不等了,走吧。
  于是,我又没能见到她。虽然我似乎没有太多想见她的理由,但隐隐有种感觉,想知道她的近况。这次的不遇,只能让我对她的印象,继续停留在上次见面时的,那半头白发、略带微笑和木然的神情。

一 缘起

  如果时光倒流到三十二年前,她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那一年,母亲从四十里地之外的冯家村嫁到这个家里来。十六岁的小姑倚在东屋的门框上,看见母亲进了门,朝着母亲羞涩地一笑。母亲常说,小姑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实人,话不多,对谁都是笑呵呵地,善良而文静。
  如果没有那一天,我想一切是应该另一幅样子。但命运就偏偏以一种匪夷所思的形式转了个弯。那是村里一个远房三叔家小名叫“幸福”的大儿子喝农药死掉的那天,出殡的时候,有人说,让小四也跟着来吧,幸福最喜欢这个四弟。这句话从送殡人群的前面一直往后传,传到了队伍最后面的小姑那里。这似乎是一个巨大而且无法继续推脱的使命,小姑跑回村里,背起只有三岁的小四,去赶送殡的队伍。也许是过于着急,或者是后来村人所传说的沾上了邪气,小姑跑到村西头她平时最熟悉的那个岔路口时,竟忽然迷了路。村里有人见他背着四弟朝东走,走了二三里地后在一个地头上呆坐下来,后来竟呜呜地哭了。
  这天之后,小姑说话更少了,而且经常会说害怕。有时候到了晚上,便钻进奶奶的被窝,让奶奶搂着。奶奶不信邪,说她装病,便呵斥她,她便更害怕了。如此大概过了两三年,她竟开始说一些胡话了。也许因为大部分时间里她仍是正常的,所以虽然也时常给她买些药吃,但没人把她当病人。她的病就这样不好不坏。直到有一天,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饭,小姑躺在里屋的床上睡觉。忽然,她从床上坐起来,伸了一个怪异的懒腰,然后“嘿嘿”地笑了几声,以一种怪异的声调说“我在深山老林里修炼,可热死我了”。然后当着全家人的面撩起上衣呼呼地扇风。
  全家人都呆住了,母亲说,她感到头皮一阵发麻。
  小姑真的病了。

二 求医

  病了就得治。从村里到乡里,从乡里到县里,从本县到邻县,奶奶带着小姑四处求医问药,去了无数地方打了无数次针吃了无数种药,偶尔也有好转一些日子的时候,但终又会复发。精神病和其他病不同,一旦得了这种病,便仿佛得了瘟疫,人人都争相躲之不及,虽然她只是说一些胡话,做事乱了条理,但并不会打人毁物。起初兄弟姐妹们还有些可怜她,给予一些帮衬,日子久了,便渐渐麻木起来。大家都说,治不好了,就这样了罢。
  爷爷只是喝闷酒,奶奶抚着小姑的头说,不行,得治,小爱还没结婚呢。确实,村里和她同龄的女孩,大都已经有孩子了。
  于是努力仍在继续,只是困难更甚。奶奶又带着小姑去了八十里地之外一个镇子,那里有所有名的精神病院。起初家里几个大哥轮流骑自行车去送饭,每隔十天半月送些干粮去,后来各家农忙,送饭的频率越来越低,到最后几乎要断粮了。那年的秋天,几天没有吃饭的奶奶带着小姑去医院外面的田地里拦地瓜。秋收结束的田野里,六十岁的奶奶用一个废弃的搪瓷茶缸做工具,四处挖掘,寻找遗落在地里的地瓜。这场景我没见过,家人也没见过,奶奶也没有说过,医院的人把这情景说给后来终于去送饭的人。大家知道了,都有些沉默。

三 初恋

  小姑失踪了。
  虽然治疗从未放弃,但效果始终难以如意。好的时候,便在家里,有说有笑。犯病的时候,便送到医院,打针吃药。按说当打针成为一种习惯,就应该不再害怕。但她还是害怕,经常在打针后用双手抱着头,这竟也渐渐成了一种习惯姿势。有一次,小姑在县里住院。旁边病床上有个老头子得了癌症,有个二十多岁的同样有些腼腆的小伙子天天伺候着。日子久了,小姑和那青年便有些交谈,似乎还很有默契,似乎,小姑慢慢又高兴起来,她的病,竟似乎好得快起来了。以至于不久,在那老头子还没死的时候,小姑就要出院了。
  但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小姑就失踪了。
  一连几天,没人知道该去哪里找她。奶奶急哭了,其他人只是叹息。母亲说,我去找找吧。母亲去了医院,围着医院转了几圈,最后在旁边一个林子里找到了她。她和那个青年坐在一块石头上,还是那样习惯性地抱着头。母亲叫了一声:小爱!她抬头看了看,叫了一声:三嫂。便跟着母亲回家了。
  我曾问母亲,如果你不去找她,她的病会好吗?会跟那个人私奔吗?母亲不说话。是的,如果是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四 捉鬼

  年龄越来越大,病却这么不好不坏。每个人的耐心都在销蚀。奶奶终于动摇了,说,去请小璐吧。
  小璐是村里的大夫。他是西医,却也卖中药,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从老爹那里学来一套驱邪避鬼的本领,擅长捉妖斩怪。村里早就传说,小姑的病是“虚病”,邪气附体。但奶奶不信,她一生不信邪,所以一直相信医院。但到了这个份上,再固执的人,也足以折磨到崩溃,她妥协了。
  小璐来了。
  他几乎没有太费劲就确诊了,很坚定地说,有东西。然后说,下次,她再犯病,说胡话的时候,快去叫我——要偷偷的,别让那东西知道——我拿住它。
  果然有了下次。
  那天,一家人在堂屋吃饭,母亲在灶房烧火。奶奶忽然神色紧张地从屋里出来,对母亲说,快去请小璐,犯了!
  小璐让母亲走在前面,他猫在后面,怕让那东西看见。进了屋,小姑正背对着门口吃饭,小璐一把推开母亲,冲上去用胳膊卡住小姑的脖子,在她后颈、前胸和右手腕子上各扎了一针。母亲说,不愧是大师,扎针的速度很快,以至于一屋人都没有看清。小姑拼命挣扎,两手乱摆,以至于手腕子上的钢针都弯了。小璐高呼,快按住这东西!一屋人一拥而上,把小姑死死按住。
  小璐怒声呵斥:你是什么东西,来这里害人!
  小姑不说话,只是用尽浑身的力气挣扎,虽然无法移动半点。
  小姑的每一块肌肉都在抖动,三根针竟渐渐要掉落下来,小璐赶紧又重新按住,大声说,好个东西,敢拔我的针!小姑也恶狠狠地说:你捉不住我!小璐说,我非要捉住你!
  如此的角力持续了大概一袋烟的功夫。不知道是小姑没力气了,还是那东西屈服了,小姑渐渐平静了下来,躺在地上不动,只是喘气。小璐让大家出去,他和那东西进行了会谈。当时在场的人不多,不太清楚会谈的具体内容,总之到了最后,小璐神情轻松地走出堂屋,对大家说,问清楚了,是个夜猫子精,以前在山里修炼,现在在村大队院子里的那棵电线杆上住,已经祸害了好几个人。大家忙问那该怎么办呢。小璐说没事了,我跟它说好了,它不敢来了。
  捉鬼圆满成功,全家人都松了一口气。而小姑的病,竟然真的渐渐好起来了。有相当长的一些日子,除了说话很少,已经和正常人几乎一样了。持续数年的疯癫生涯,似乎真的要和小姑告别了。这个大家庭,似乎真的要重归正常了。

五 抗婚

  病好了,人也已经二十八岁。这几乎已经捅破正常人家女儿出嫁的底线。一家人都着急起来,好心的村人也来帮忙,大家纷纷出谋划策,介绍了一个又一个。不知道是精神还有没完全恢复,还是没有忘掉医院认识的那个青年,小姑竟一个也不同意。在第N次相亲又无果而返后,爷爷怒了,扯起一根棍子,怒骂一声:你以为你自己多好吗,这个看不中那个看不中!然后一棍子打过去,棍子断成两节。小姑没有躲,也没有哭,也没有说话。
  不久之后,她就嫁到那个十五里地之外叫西王沟的村子去了。
  小姑夫是村里一个远房亲戚的远房亲戚,姓刘,是个木匠,个头不太高,长相还不赖。九十年代初的青年,刚开始学习时尚,留着洋头,穿的也光鲜。这样一个条件,按说不会找一个有病史的人,但据说他的家庭成分不太好,祖辈是地主,老爹早死了,留下四个儿子,三条是光棍,其中一个上吊死掉了。虽然知道小姑的病史,但还是看在病已经基本痊愈而且虽然有点傻但总比没有强的份上,还是接受了。
  出嫁的那天,一家人都有些紧张,希望她的病是真的好了。一切进行的还算顺利,只是到了刘家,进了洞房,在床上坐了半晌之后,她对围在边上看热闹的姑父的一个徒弟说,她饿了。这徒弟便去给她找了一些吃的。她吃完之后说,还饿。于是这徒弟便有些疑惑,于是便慢慢传开来:她的病还没有彻底好。按那时候的婚俗,新娘子结婚当天进了洞房就不能出来,也不能进食,过了洞房花烛夜,到第二天早上才能出来。于是为了避免去茅房,提前一两天就需要开始绝食绝水。到了结婚这天,饿是肯定的,但小姑说出来了,而且还吃了,不光吃了,还吃了两次,她便暴露了。
  也许从这时起,这个并不容易组建起来的家庭,就已埋下了注定风雨飘摇的祸根。

六 日子

  我印象中的小姑夫,不是恶人,甚至还带点文雅。但他对小姑并不好。婚后的一段日子,也许也曾有过甜蜜,只是不知道持续了多长时间。小姑的病终究被证明还没有全好,能干一些家务,但很邋遢,经常失误或出错。姑夫起初也许有过耐心,但慢慢便暴躁起来了,后来据说经常打她——一个病人,打她有什么用呢,只能让她更害怕,进而更加不正常。
  纵然如此,他们还是有了孩子,三年里生了两个,一儿一女。所有人都曾担心的孩子,不仅被证明很正常,而且都很懂事,大家都松一口气。但小姑照顾孩子,却没人能放心。事实也证明,她无法胜任。母子的境况很辛酸,生活艰难而惨淡。亲戚们经常去看看,回来之后大都叹息不已。母亲曾在冬天去给小姑的孩子做过一条棉裤,换下了那条已经不知穿了多久,尿透多少次,结着冰凌,还爬满了虱子的旧裤子。母亲从不愿多提那时她所见的情况,也许是不忍。
  那时候的小姑夫,还经常到村里来。他曾在十五年前用我家那棵梧桐树为我们做了一组大衣橱,并用他不知道买的还是借的照相机给我们家人以及家里那只青山羊照了相,我推着他那辆崭新的变速自行车,站在家里的那棵月季花前留下了一张照片。那些照片现在都还沉睡在老家相框里。那时候的他似乎还比较有喜气,家里人见了面,大都问他小姑怎样,孩子怎样。他大都不太说话,只是说,还那样。每个人都在说,疯也罢,癫也罢,总算是两口子,总算是养活了儿女,将就着吧,好好过。他大都不太回答,只是抿着嘴,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很轻的“嗯”。我因此感觉他是一个老实人,虽然许多年后,他的一些作为,已不值得让我继续尊重。
  日子就这么过着,不温不火。虽然不算美满,至少看起来,还都比较稳定地活着。

七 人祸

  如果没有这次人祸,也许一切还会向好。但这只是如果。
  搞计划生育的人来了。这是很正常的。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也许貌似可能已经可以算超生了,倘若不是看在傻子的份上,大概早已经按照他们一贯的方法拆房子搬家具抓人株连九族了。他们表现出罕有的人道主义,没有拆房子,只是要求立即结扎。“结扎”这个词我是后来上了很多年学才知道的,之前村里人不论从发音还是从含义上,都一直误用“截闸”这个词。是啊。在人体小腹部里面那个叫什么管的位置扎上个绳,截住罪恶的生殖物,可不就像大坝的闸门截流那样吗?
  小姑被他们拉去了。当时具体用的什么动作我不知道,所以只用了拉这个字。但我想强迫一个不愿意结扎的人去结扎,采用的手段一定不会太温和,就像我见过的其他村里很多人被都是像牲口一样拖走的一样。那个时候,倘若小姑父能站出来接受结扎,可能小姑能免此一劫,但根据常理推断,他怎么可能站出来。小姑在惊恐和哀嚎中接受了手术。手术完了,她的精神,也几乎完了。在手术后不知道第二天还是第三天的晚上,她跑了,光着身子,赤着脚。刀口挣开了,血顺着腿流到脚上,然后沾到路上。家人不知道是循着血迹还是按照路人的指引,第二天在十里地之外的镇上找到了她。她当时蜷缩在一个墙角里,正在啃一个好心的路人给的馒头,双手都沾满了血。
  从这之后,我想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都应该明白,她真的没有希望再好起来了。

八 缘尽

  当原本虽然微弱但毕竟还存在的希望之火被彻底浇灭,我的小姑夫,大概也到了作出大家意料之中的选择的时候。他来了,找奶奶,说,离婚吧。奶奶说你的孩子你还管不?他说管。你的家你还要不,他说要。奶奶说那好,你还要孩子,要家,就得要我这闺女,婚不能离。小姑夫沉默半天,走了。
  从这之后的若干年,不论是我们,还是他的老婆孩子,没人再见过他。据说他去过大连,青岛,以及南方一些城市,还似乎出国劳务了几年。听他村里人说,他每到一个地方,似乎都能找一个老婆,当然是没结婚但在一起过日子的那种。他打工赚的钱,似乎大都也就这么消耗掉了,也许也曾往家里寄过一些,只是没有听说。六年前奶奶死了,他出现了一次,但很匆匆,家里人对他也没有什么好言语,白眼和挤兑是少不了的,于是很快,他又消失了。直到现在,再也没有踏入这个家。
  小姑自己,是万万无法撑起这个三口之家的。家里的家务,脏一点,乱一点,姑且可以凑合着过,可田里的农活,孩子的学费,都是无法将就的。好在刘家还有个老三,光棍一条,住得又不远,于是便能经常照顾一下。不论他是出于对孤儿寡母的怜悯,还是出于兄弟之间的扶助之责,还是其他什么目的,总之,一个男人的帮助可以让这个家继续维持下去,总算是好事。小姑和两个孩子受他的照料,总算都活着,虽然干瘦纤弱一点。两个孩子总算上了几年学,虽然初中就被迫辍学了。孩子们总算基本长大成人了,虽然一切都还没有着落,只是流落在各个城市的角落里做一名低龄农民工。
  这样的日子,一年一年。伤痛在慢慢抚平,孩子在渐渐长大,故事在悄悄遗忘。

九 流光

  上次见小姑,是去年春节。当时大伯家一个堂弟结婚,她去了,而且去得挺早,也随了礼,而且据说随得不少。她头发已经白了一多半,脸上胖乎乎的,好像胖了点,从说话来看好像精神状态还不错,基本交流没有问题,只是还是略略有些迟钝。也许这么多年虽然辛苦但还算平静的生活,让她的病也慢慢减轻了。总之她给人的感觉已经不是疯的,只是略微带点傻气。
  岁月总是不可抗拒地改变着每个人。她带走或者掠去的,从来不曾再归还。她带来的,有些会很快失去,有些则永远相随。有些人永远不值得再期待。有些人,则是未来。

2011年10月2日至13日

移情别恋

  我和相识十年、结发七年的原配离婚了。离婚手续还没有办完,在今天,我就急忙和暗恋十五年的小三第一次亲密接触了。
  很雷人的一个标题和开头吧。是的,我就要和她离婚了。十年前我稀里糊涂地被她吸引,七年前我们算是正式结合。我们终究没有逃离七年之痒,在这个春寒料峭的正月,我们的恋情起码从形式上结束了。第六感的存在又一次得到印证,我数月以来预感的变化,终于发生了。不是主动,也没有被迫,在一种既有点突然又不算意外的平静气氛中,我移情别恋,另觅新欢了。
  我们并非没有感情基础。如果没有感情,何以坚持这么多年。这些年何尝没有刻骨铭心的记忆,何尝不会让人怀念终生?但当生活陷于日复一日的平淡,沉寂到让人可怕,而这沉寂看不到一个尽头,此时此刻,我一直暗恋的她又向我抛出媚眼,除了投降,我无力抵抗。
  言归正传吧。我知道所有了解我的人此刻都在怀疑我上面所说的话,是的,我怎么会是这么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呢?其实我上面所说的离婚只是一个精妙的比喻。在一种异常兴奋的情绪下,我做了一次可耻的标题党。实际的情况是,我马上要和相识十年相伴七年的计算机技术离婚,和还没有正式迎娶但婚期越来越近的文字工作结婚了。这是一种夸张的比喻吗?不是的,从感情上讲,这么多年来我与技术形影不离日夜厮守亲密无间,难道不正好可以比作一位知心爱人吗?现在要离开我曾经为之狂热也曾从中收获无数幸福,并伴随我度过那些一无所有的年代的相濡以沫的她,难道不正好可以比作一次离婚吗?而至于暗恋,无需多少解释,从年少时就做过的梦,到后来阴差阳错有缘无分,她也许从未垂青于我但我一直是她的精神奴隶。我们总是若即若离,我激动地期待着和她的每一次巧遇,一次次尝试和她接近或制造人为的邂逅,然而这种婚外情终究难以见光,直到今天,我们要公开地迎来第一次牵手了。这难道不正好可以比作一次新婚?
  我还是在忍不住地打比喻,而一直憋着最直接的那句话:我要换岗位了,离开技术,拥抱文字。还是在同一个单位同一个部门面对着同样的人,但我却有了改行的感觉。那边的交接还没有完成,这边的工作已经开始,今天我已经完成了非正式婚变以后的第一篇稿子。所以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一种新生活就此开启。
  在近半年来第六感的暗示中,文字工作并非我的唯一选择,但也许是冥冥中缘分未尽,她来了。是偶然也好,必然也罢,当变化来临,无论向好还是向坏,都是值得高兴的吧。我最近两年时常对自己说:多给自己一些机会,生命本不该局限于一个瓶子中,否则就太无味了。这次的变化,并没有比我预想中的更强烈,我策划中的变化曾远胜于此。但变化总算来了,瓶子已经打破,无论如何已经步入了一片崭新的天地,哪怕迎来的是一个新的瓶子,哪怕比原来的瓶子体积更小,密闭更严。这都不重要了。我似乎曾经说过我只是需要变化,而不在乎是具体的哪一种。
  离婚手续还没有办,辞旧迎新的狂欢已从今晚开始。呼朋唤友吧,推杯换盏吧。酣畅淋漓意,千杯未醉呵!谁说我是一个沉闷的人?谁说我是一个缺乏情趣的人?请不要被我那一脸严肃迷惑,那不是真实的我。谁让我背上了重重的壳,谁谋杀了我的浪漫?谁偷走了我的年轻,谁让我久违了激情?漂泊的我,狂浪的心,停在哪里?灯红酒绿中,霓虹闪烁处,打开啤酒,调好麦克风,剥下严肃的画皮,卸下成熟的伪装,坐着站着躺着或者蹦跳着,在沙发上茶几上或者地板上,歇斯底里吧,纵情嚎叫吧。让说惯了软话的嗓音重新强劲,让僵硬的身躯重现活力,让巨大的声浪震穿耳膜。让午夜的寒风孤独地吹吧,我们只管汗流浃背地边跳边唱,直到声音慢慢嘶哑,直到筋疲力尽,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夜又深了,零点三十五分,酒意仍未散去,歌声犹在耳旁。最近一段时间熬夜不少,未来的一个月可能更多。最近博客长久的沉寂,其实暗示了生活极不平静。想得多了远了杂了乱了,就会失去方向。未来总是因为保持了足够的神秘感才称之为未来。你想或不想,愿或不愿,信或不信,未来就在那里。所以我虽时时思考,却从未勉强自己走向哪一种未来。在这纷扰的情绪中,一种快刀斩乱麻的方法就是求变。穷则思变,变则通,通则久。既然变了,就暗自庆幸吧,无论时间最终将给出何种证明。

2011年2月22日凌晨

平静一点

  最近的一段时间,我都被一种焦躁的情绪控制着。就像今年这数月未雨的天气,天干物燥,一点就着。我这些年修炼出来的耐心,正被一点点蚕食。我试图竭力扭转这一局势,强壮我的耐心,但却只能使它更脆弱。我试图探索这焦躁的源头,却苦寻无果,一种莫名的烦躁越积越厚,让我感到不安。
  外界的因素肯定是有的。悬而未决的职称,还要在煎熬中继续等待。学校的房子,还在要与不要中纠结。面对一些讨厌的人,还需要在克制中继续周旋。但我想这些并非造成我今天这种状态的全部。因为外界的这些问题一直存在,并非近期才有。如果说内在的原因,我也一直在竭力保持乐观和平静,为何还是酿成了这种由内及外的暴躁呢?在这个年关岁末,虚岁29岁的我,即将进入所谓的而立之年。难道而立之年也有更年期吗?我怎么会变得如此气短和敏感,一点点小事,甚至一句话都能激起我的情绪,进而做出激烈的反应。在反应之后的下一秒我就立即意识到自己又犯了激动的错误,但每每这种反省都无法阻止下一次激动的发生。我对情绪的控制越专注,情绪就越难以收敛。
  也许是缺乏必要的发泄途径吧。在这个喧嚣的社会上想让自己保持平静极为困难,而且是在肩负着种种责任的前提下。暴躁的情绪很容易集腋成裘,平静的情绪却很难水滴石穿。也许我应该多拿出一些时间,做一些愉悦身心的事了。而不是整天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比如今天,我在百度寻找李宗盛的《鬼迷心窍》时,无意中听到另外一首歌,黄小琥的《没那么简单》。这是上天送我的一剂解药。在我今天这样的状态中,这首歌深深地触动了我。这首歌自动出现在了百度给我提供的歌曲列表中,我刚开始听到的时候,只觉得歌词写得十分随意自然,如同挚友的娓娓倾诉,或者说是一个寻找自我者的随心自语。黄小琥的声音非常特别,细腻如丝却不尖锐刺耳,刚劲有力却不粗鲁,感情浓烈却不聒噪。略带微微地自然的沙哑,天籁挥洒,抑扬有度,收放自如。我很难不被她深深感染。我竟连续听了很多遍。也许是几十遍。一整个下午我都在听。乐曲优美恬静,加上极富感情和极有诚意的歌词。听着这首歌,让人慢慢进入一种平静。忘掉那些无谓的执着,享受三分钟的清净。它让人感到一种温暖的关怀,教人在烦恼的包裹中剥出自我。在这样的旋律中,让人忘却那雷霆之怒和虎狼之威,给自己一个理由,给自己一点时间,平静一刻吧。

2010.12.1

《没那么简单》

没那么简单
就能找到聊得来的伴
尤其是在看过了那么多的背叛
总是不安 只好强悍
谁谋杀了我的浪漫
没那么简单
就能去爱 别的全不看
变得实际 也许好也许坏 各一半
不爱孤单 一久也习惯
不用担心 谁也不用被谁管

感觉快乐就忙东忙西
感觉累了就放空自己
别人说的话 随便听一听
自己作决定
不想拥有太多情绪
一杯红酒配电影
在周末晚上
关上了手机
舒服窝在沙发里

相爱没有那么容易
每个人有他的脾气
过了爱做梦的年纪
轰轰烈烈不如平静
幸福没有那么容易
才会特别让人着迷
什么都不懂的年纪
曾经最掏心
所以最开心
曾经

想念最伤心
但却最动心的记忆
(词/姚若龙)

老N二三事

<一>

  我给老N找了一份新工作。
  老N爱吃鱼。我炖了一条鲅鱼,炒了一盘蚕蛹,还用高压锅做了一锅稀饭。我很久没有做过稀饭,不知道该放多少米,结果稀饭做成了干饭,我又烧了两壶水倒进去,才基本可以喝。为了赶在老N下班回来之前把菜做好,我忙了一头汗。
  老N见到这两个菜很高兴,问喝点酒不?我说喝点。于是老N喝白酒,我喝干红。老N喝了二两,我喝了半瓶。
  我很多年没有单独和老N面对面吃饭,虽然感到这是很有意义的场面,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老N也是。只是一个劲地说:鱼好吃,鱼好吃。
  喝到一半的时候,老N突然说:这个活也不好干。
  我说怎么不好干呢?
  老N想了想,说,我们4个保安,去上班的时候主任就说了,要帮着清洁工打扫卫生。我天天早晨去了先扫院子,扫半个小时,也不累,本是无所谓的。他们3个人从来不扫。他们不扫,我自己扫,也是无所谓的。可他们3个还不高兴。起初他们还劝我,说老N你是老实人,领导让干啥就干啥,可咱是保安,管看门不管扫地,以后不要扫了。到后来就生气了,跟我说,就你能干吗?你想让领导把我们三个撵走你自己干吗?你是要砸我们三个的饭碗吗?
  老N说到这里有点激动,他瞪着因为喝酒变得红红的眼睛问我:你说这院子是该扫还是不该扫呢。不扫得罪领导,扫了得罪那三个人。得罪了谁都不好,你说怎么办呢?
  我想了想,说,这个,基本上,很难。
  我真怕老N再丢掉这份工作。在给他找这份工作的时候我就再三嘱咐他,找份工作不容易,好好干自己的活,别管闲事,别和人吵架。仿佛嘱咐一个淘气的孩子,而不是一个比我大三十岁的老头子。我怕他看到不顺眼的事情会乱说话,会和人吵,然后会愤而辞职,就像他先前丢掉的几个工作一样。然而这次,他好好干自己的活,没有管闲事,也没有吵架,但还是遇到了困难。依他以前的脾气,已经几乎要辞职了,大概是因为知道我为他找这份工作不容易的缘故,才忍住了吧。

<二>

  老N是个农民,但并不仅以种地为职业。尤其是最近几年村子里的土地被一个个工厂瓜分之后,老N就和许许多多失地农民一样只能去城里找口粮。好在村子离县城不远,只要肯出力气,机会还是有的。他的上一份工作,是在县城一所中学的食堂的开水房里烧锅炉。他的工作是每隔一段时间推着小车去开水房外面的煤堆铲煤,然后推回水房加到锅炉里面。这是一件简单的工作,而且有两个人轮流值守,只是需要一些体力而已。这份工作每月大概可以挣500块钱。老N对这个工资还是满意的。
  不过老N很快就发现这个工作有问题。首先他发现另外一个烧锅炉的人,每天都会悄悄从抽屉里面拿钱。有时候拿一块,有时候拿五毛。有时候学生交的打水钱,他就直接揣到自己兜里了。老N因此很看不起那个人。另外他还发现,如果按照老板交代的加煤办法去烧,炉里的水根本烧不开。有一天晚上散了晚自习,一个学生悄悄找到老N,说,大爷你这个水没烧开,我喝了天天晚上肚子疼。我肚子不好,大爷你给我烧点开水吧。老N感到脸上火辣辣地。第二天他就找老板,要加煤,老板说加煤你给我出钱吗?老N说这些孩子正上高中,学习多累,水烧不开能行吗?于是就吵起来,吵得凶了,老N一气之下扔下铲子回家了。
  这次之后,老N还是只能照老办法烧水,但碰到看起来很穷的孩子,他就不收水钱。
  不过让老N最终丢掉这份工作的,还不是这个原因。有一次县里的领导到学校检查,转悠到锅炉房门口。领导顺口问了一句,这里有什么问题吗?老N说,这个锅炉太老了,到处冒气,不知道会不会爆炸。领导听了就对校长说,我看这个锅炉也太旧了,换个新的吧,安全。就这样,校长又找了承包开水房的老板,于是就把锅炉换了。于是,老N的工作就丢了。
  我一直想问老N,他又不懂锅炉,怎么知道它还能不能用,会不会炸呢?但过去的事了,我不愿再提。老N也不想说。

<三>

  老N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某某某是个好人。听得久了,我就会反问他:在你眼里,谁不是好人呢?他似乎就被堵在那里,嘴里嗫嚅着,说不出话了。

  之前的之前,以及更早之前,他还丢掉过很多份工作,做过许多让人感觉可笑可悲可气或有一点点可敬的事。我还知道他的很多事,只是当突然要讲出来的时候,又觉得这些或长或短的故事,分明在讲述同一件事。这就是老N,一个我熟悉而又陌生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我试图去理解老N,也曾试图去接近他,融化他的倔犟。然而他只是坐在那里,布满皱纹的脸上展露出一丝微笑。也许在他看来,我才是需要被拯救的人。

2010年10月15日深夜

岁月神偷

  岁月总在不经意间,带走我们很多东西,有些还是非常珍贵、失去了就永远无法复得的东西。这些带走往往是在我们不察之下悄悄地发生,就像一个手艺纯熟的神偷,从不会失手。面对这样的神偷,我们只剩下追忆。
  岁月都偷走了我们什么呢?太多了,这些年中,我们所失去的一件件,难道不都和它有关?破旧的老屋,熟悉的老街,儿时的玩伴,心爱的玩具,一家四口围坐在天井里吃饭的情景,狂风暴雨中护住摇摇欲坠的房子,青涩唯美的初恋,淡淡地伤离别……太多了。甚至,岁月还带走了我们最爱的亲人,让我们永远阴阳两隔无法再见。在某段岁月里我们分明在一起,而后来的岁月里就有人永远的离开了。这一切的失去从来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这样悄悄地被岁月带走了。高大严厉的父亲,已经变成一个干瘦的老头。温暖的母亲的怀抱,我已很久没有重温。手足情深的姐妹兄弟,如今各奔天涯。那老屋还在,却已是空巢一所。心爱的玩具丢在了哪个角落?初恋的美丽女孩,当年纯净的眸子里,是否已沾染了仆仆地风尘?
  《岁月神偷》就是在讲了这样的故事。也许都不算是故事,只是一杯浓茶或两壶淡酒间,聆听一个老朋友涓涓地诉说。说的是他,更像是自己。我们的经历也许是那么地不同,但岁月从我们身上带走的,却分明是一模一样的东西。否则,在聆听这诉说的时候,我不会泪流满面。如果你能够从一部电影中看到自己的影子,那么你就必定会被它感动。虽然平凡的生活中我们很少感受到感动,也很少被自己感动而流泪。而当把这种平凡搬上银幕,我们作为旁观者,就会发现感动无处不在。平凡的生活也蕴藏着终生难忘的不朽精神和坚强的力量。
  这是我很久以来终于又为一部电影说些什么。一段时间以来我看了很多电影,国内的、国外的,文艺的、喜剧的、科幻的、武侠的、战争的、无厘头的等等。包括最近最“炙手可热”的《唐山大地震》。这些电影中有很多能够让人有所触动,产生短暂的心血来潮,有说些什么的冲动。然而稍稍安静下来之后,这种冲动又会迅速消失。也许有些感动吧,但难以持久。就在上次看完《东风雨》之后,我终于按捺不住冲动,下决心写点东西,但可惜只写到一半,便半途而废了。这次看了《岁月神偷》,终于有了足够强烈的倾诉的冲动。
  很多人拿这部片子和张艺谋的《活着》比较,认为这是大陆和香港最有代表性的亲情片。但在我看来,虽然我对《活着》的评价极高,但它并不完全属于这一类型。我更加愿意相信顾长卫的《孔雀》才是国内亲情片的永恒经典,是不朽之作。虽然顾长卫导演的作品不太多,但中国电影的历史上,倘若没有顾长卫的一笔,没有《孔雀》的一笔,就是完全荒唐和无法理喻的。我认为《孔雀》和《岁月神偷》是同一类型的,而且也是大陆亲情片中足以PK后者而且高于后者的。如果说《岁月神偷》在很多批评家眼里还能挑出一些矫饰的成分,情节的设计还有些理想化的成分,催泪的设计还有些艺术化的成分,那么《孔雀》则是完全洗尽铅华的平民史诗。而且相比而言,《孔雀》叙事的面更宽广,人物的表现更深刻,亲情的刻画更自然生动。我认为一部片子让人哭地稀里哗啦并不难,难的是让人始终眼眶湿润鼻子发酸,却并不会痛哭一场,甚至让人在微笑中噙着泪花,哀叹中攥紧拳头。《岁月神偷》和《孔雀》的最大相同之处在于关注平民,将镜头对准时代变迁下普通人的命运。他关注的是普通人的集体记忆。平凡人生活也许没有很强的故事性,但这种表面平淡无奇的生活中所蕴藏的坚韧与顽强,爱与责任,不需要用任何华丽的台词来修饰,不需要用任何波澜壮阔的情节来表现。
  说到普通人的电影,顾长卫并不最具代表性。像贾樟柯为代表的一批导演,他们的很多作品不仅对准平民而且在形式上已经几乎纯粹到纪录片的程度。他们这种特立独行有值得肯定的一面。但顾长卫和罗启锐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们能够将艺术的表现手段不着痕迹地融入平民电影当中。当然仅就两部电影来看顾长卫显然更高明一些,他善于将强烈的思想感情和深刻的人生哲理完美融入到极度普通的情节和极度朴素的对白中,并用极度优美的摄影角度呈现出来。
  过多地谈《孔雀》会偏离主题,但我还是忍住不反复拿它和《岁月神偷》做比较,因为这两部都是我最近几年看过少有的优秀的无法忘怀的片子。虽然我对《孔雀》的评价更高,但对于在香港这样一个极度贫瘠的文化土壤中能够生长出《岁月神偷》这样的片子,还是非常欣喜的。我一直认为从单纯商业片的角度讲香港电影的成熟大陆十年内尚难望其项背。但就文艺片、亲情片方面而言,大陆深厚的文化传统和丰富的历史土壤带来的先天优势还是非常明显。
  既然终于说起了电影的话题,说起了亲情片的话题,我不禁又想对最近另一部一会打着灾难片一会打着亲情片最后用一个灾难片的名字却打着亲情片旗号的《唐山大地震》说两句,虽然大陆数亿的票房证明了其商业运作的一时成功,但这么一部说盛名之下其实难副都有些褒义的电影,一会号称投资6000万一会说1.2亿,在投资1000万的《岁月神偷》面前不见得有什么值得炫耀。冯小刚所说的“诚意最重要”,在这部处处充满商业噱头的电影中并不太明显。那一句“投中国人寿,踏实”更是赤裸裸地强奸了观众的诚意。头十分钟作为灾难片来看还算马马虎虎,后面的130分钟则完全走回了中国式文艺片的老路,而且走的并不成功,对所谓亲情的刻画是十分拖沓、平淡、教条和学院化的。从一个小角度切入来表现大的灾难,是这类电影的惯用手法,是无可厚非的。而将一个四十多万人死伤,在整个人类灾难史上都留下深刻印记的重大灾难,用这么狭隘的视角来展现,怎么配得上这样一个名字。冯小刚将原著《余震》的名字改成《唐山大地震》,显然是商业的考虑。却完全忽视了自己的作品,远不足以撑起这个名字。
  岁月也偷走了中国电影一些东西。看看今天大陆电影界成名的大导演,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被“商业大片”、“票房”这样的词冲昏了头脑,他们投资越高、票房越高的作品,越难以超越他们自己创造的经典,甚至越来越远。张艺谋在进入本世纪以来就没有再奉献出超越历史的作品,奥运会之后在乌七八糟的《三枪》之后终于似乎要重拾朴素和纯真,拍了《山楂树之恋》。但还未上映,就打出“史上最干净的爱情”的招牌,这已经让我倒了一半胃口。这样的口号本身就是极为浮躁和肤浅的。静秋和老三的爱情,何以就比《岁月神偷》里面老大的初恋更加干净?你为清白,谁为污浊?岁月偷走了中国电影的纯洁和真诚。对于张艺谋,我已彻底失望。对于冯小刚,我希望这次只是他一次失败的尝试,而不是本质的改变。否则,中国电影,真的需要去向岁月追索些什么了。
  
2010.9.26

  我和朋友开车路过一座桥,看到路边树底下坐着一位戴斗笠的老者。朋友说,去抽个签吧。便踩了刹车。我问这是算命的?朋友说是,这老头常年在这里算命,我每次走这里都要抽个签。我说好。
  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农村老头,身体干瘦,浑身上下凡是露出的皮肤都是一样的古铜色,脸上皱纹密布,胡须花白。破旧的衣裤胡乱地穿着,一顶破斗笠盖住了脑门。怀里抱着一个小布包,从布包的缝隙里露出一叠整齐的挂签。
  朋友说,我又来了。老头问是哪位老板?朋友说我啊,整天来你这里算,听不出来我么?老头子便只是笑。他显然是个盲人,农村叫瞎汉。有的算命的会伪装成盲人或者残疾人来招揽顾客,但这位显然不是。他两只眼睛不仅闭着而且深深地陷入眼窝,令人目不忍视。
  朋友抽了两挂,老头子似乎对他咕嘟了些什么。我一向信命但是不信算命的,所以也没有兴趣去听,不过觉得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有这么个算命老头,也算一种风景,于是拿出相机拍了几张照片。后来我听到老头子对朋友说,抽签不如摇铜钱准,摇个铜钱吧。朋友说不摇了,我不信这个,抽着玩的。便拿出3块钱塞给老头子。抽一签是一块钱,朋友说多给你一块。老头子很高兴地咕嘟了一句什么,也许是谢谢。
  路上我问朋友,你信这个吗。朋友想了想说,真要会算命,就不会这么穷了。给自己算算什么买卖能挣钱,早成富翁了。我说我也是这么想的。
  回来之后我很快忘了这件事。大概过了一个月,我准备将相机里的照片拷到电脑上去, 打开这张照片的时候,身后正在哄孩子的母亲忽然说,这老头是谁?看着很眼熟。我说在路边拍的一个算命的。母亲说是在独树村那个地方吗?我说是的。母亲趴在屏幕上仔细看了又看,说,这是你表大爷。在我无比惊异的追问之下,母亲确定了这就是我表大爷——我爷爷的姐姐——我姑奶奶的儿子,已经七十多岁。我确信我这是第一次见他,这个虽然不太要紧但也不算很远的亲戚。母亲说他每天都摸着路从五公里之外的葛庄村到这个桥头摆算命摊,已经摆了不知道多少年。也许三十年,也许五十年,或者更久了。
  我继续追问他的一些事,比如每天可以赚多少钱。母亲说也许三块,也许五块,也许一分钱挣不到。母亲还说他有几次被抢劫了,抢他的人是些青年,看他瞎眼,便将他兜里的钱硬生生抢了去,也许抢了三块,或者五块,或者更少。有路人看见了,但没有阻止。但他还是天天来摆摊,不顾家人的反对。他算了一辈子命,养活了三个孩子,有两个还到上了高中,有一个几乎考上了大学。现在三个孩子似乎过得还好,不穷不富,足以温饱。我说瞎子怎么找到媳妇的呢?还养了三个孩子?母亲说幸亏他爹,倾尽家财,给他找了一个媳妇,也是个瞎子。我更加惊异地问两个瞎子怎么一起生活呢?母亲说起初是父母照顾他们,后来他去算命,每天有几块收入,他老婆竟然摸索着学会了做饭和做家务,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三个孩子都抚养成人,要不是穷,大概有一两个能有出息的。
  我当然还要追问一些事,比如他是如何瞎的。母亲说他在十几岁的时候,和同村一个孩子打闹,被戳到了左眼,虽然全家倾力医治,仍然没有保住,便瞎了一只左眼。奇怪是一年多之后,他的右眼竟也渐渐失明了,于是便成了全瞎。不过更奇怪的是,伤他的那个孩子,竟然在一年多之后也死掉了,原因不详,可能是生病。我说,也许是内疚过度吧。母亲说应该是的。
  他常对人说,他瞎之前见过的东西,现在很多还记得清楚,最清楚的是他大姨家天井里的一棵枣树。在回忆这棵枣树的时候,他会仰头向上看,用手比划着,仿佛那棵枣树就在眼前。
  我还想了解更多的事,但母亲似乎说得倦了,她只是说,你姑奶奶更不容易,为了这个瞎子操持了一辈子,给他娶上媳妇,还帮他拉扯了三个孩子。你姑奶奶是换亲——你爷爷家是地主,成分不好,说不到媳妇,你姑奶奶的娘家,也是地主,你姑老爷也说不到媳妇。于是你爷爷的姐姐就嫁到那边,你奶奶嫁到这边,两家就换亲了。现在九十多了,还活呢。有时还能自己做饭。除了这个瞎子,还有几个孩子,都混得不孬,有个在外面做生意,可能是个大老板。
  这些事我先前也并非一无所知,比如每隔一两年我的父母和叔伯们都要去看望一次姑奶奶。我只知道在不太远的一个村里有这么一个老太太,但我从未见过。我甚至在不久之前才搞清楚姑奶奶既不是姑姑的奶奶,也不是奶奶的姑姑,而是爷爷的姐姐。直到那时我才感到这个老太太,是我一个很重要的亲戚,应该是一个很亲的人。
  五年前我奶奶死的时候,她曾执意要来,但家人终究以年龄太大行动不便为由将她劝住了。我爷爷也死了整整二十年了,死的时候我只有八岁。我现在偶尔想起他,就会拼命去搜寻一点点的记忆,想象他的样子,却真的很难。而他的姐姐,现在还在。这应该是我很亲的一个人。而这个路边算命的瞎子,竟然是他的儿子。我很偶然地给他拍下了一张照片,这是冥冥中的注定吗?这是否是他这一辈子,或者至少最近的数十年唯一的一张照片呢?或者,是他作为算命先生,在路边留下的唯一一张照片呢?
  关于他们那一代人,那些我从各位长辈那里听到的一串串故事,已在我心里积攒了很久。我时常想,那是怎样的一代人?从晚清到民国到抗战到共产主义运动到文革再到改革开放,他们在特殊时代大潮的携裹下,以近乎草芥的方式顽强地度过了各样人生,却终究逃不出一个大大的网。对他们来说,什么是命?我算命的表大爷,也不过是靠算命来安身立命。他们的命运在谁的手中?
  他的的命运,从一开始就被固定在了一个极其有限的狭小空间,一生都在底层挣扎以维持微弱的呼吸。
  宿命。有时候,真的逃不出一个宿命。

2010年7月26夜于日照

想起一个人

我忽然想起一个早年的梦中情人
忽然想起了,便抑制不住
思念决堤,无处可藏
辗转找到她的号码
电话那头,她的声音还那么熟悉
让我骨头酥软就像十年前
而她,却已听不出我
我很认真地说:我向你表白思念。
她只是淡淡地说:你都结巴了。
我何止结巴了
我简直就是个哑巴

2010.7.14

冰雨

  我听到她的故事,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和朋友在小酒馆临窗而坐,雨水潲到玻璃幕墙上,流淌成一道水帘。马上路车辆稀疏,霓虹灯被稀释成模糊的成一片,看不太分明。
  酒过三巡,朋友揉了揉发红的眼睛,问我:
  “你知道小A吗?”
  我摇头。他长长地“唉”了一声,眉头紧起来。
  “死了,去年死的,二十七岁”。
  “长得挺俊俏的,我记得你见过的——你真的不记得了吗?那年你回家,在咱村后面的路上,我指给你看过的。模样挺好看的,也不胖。脸常年红扑扑的——因为有心脏病,春天的时候脸最红,冬天就喘地厉害。”他伸手比划着,看我一脸茫然,有些着急的样子。
  “你知道的,杀鸭那种地方,除了小伙子就是老娘们。年轻的不多,她算漂亮的吧”。
  “她在那干什么活?”
  “洗鸭肠吧,开始是让她拔毛,她没劲拔得慢,后来就去洗鸭肠了。很臭的活儿——不过不沉,杀鸭这种地方,放血、拔毛、开膛,没好活”。
  “几个老娘们给她介绍对象,介绍了好几个,有一个差点成了。谈了好久,差点要定亲了,后来还是又喘,喘得厉害,人家就不要了。这样的情况,你想想,确实没办法的。你说谁敢要?可惜了,天天有说有笑的,先天心脏病,可惜了。”
  “因为心脏病死的?”
  “不知道。光听说死了,许是这个病吧。这种病,什么活也不干,天天养着,许能多活两年——才二十七,没想到死这么快。”。
  “对了,她的尸首,你知道吗?她的尸首卖了。卖了八千块钱。”
  我一口菜堵在喉咙里,惊地说不出话:
  “卖了?”
  “卖了。跟外面说是卖给医院做实验去了,其实——你知道么,听说是卖给人做媳妇了。外面村,挺远的村,有个小伙死了,活着的时候没对象,他家里人买了尸首,埋在一块,给他做媳妇去了。”
  “他爷早死了,他妈老实,没什么主意。村里人都说,人都死了,就是埋了早晚也是烂掉,不如卖了吧。卖到那边也是埋,还有个作伴儿的。她妈就答应卖了。于是就卖了。”
  我捏着酒杯,转来转去,不知道该说什么。朋友叹一口气,一饮而尽。
  我听到她的故事,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繁花落尽,零落成泥。我望着窗外的风雨,我想着某片荒野中的某处坟地,她埋在那里,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的男人。那雨水透进她的棺材,一定是极冷的,冰冷冰冷的。
  窗外的大风摇晃着刚迎来初夏的小树,几乎要折断的样子。
  不,有的已经折断了。

2010.5.31 深夜

周岁

  楚涵一周岁了。
  一年前的今天,4月30日,在我焦急的等待中,她呱呱坠地。转眼间,她一周岁了。一年的光阴似乎是飞走的。我,以及我这个家,似乎都和一年前没什么两样。而她,楚涵,却日新月异般地生长。她今天已经可以独自站立,在大人的搀扶下健步如飞,她几乎会走路了。她已经可以清晰的说出好几个事物的名字,可以清楚地叫“奶奶”和“妈妈”。她学会了在别人说“拜拜”的时候向人挥手,她可以指出家里大部分电器。她已经学会撅着小嘴亲吻别人,她几乎是一个大孩子了,起码我是这种感觉。
  她对我分外亲切。也许是最近一段时间我很少在家的缘故,她见到我总是兴奋异常,张开两个小手让我抱。一直感到渺小而单薄的我,从未感到谁对我如此的依赖。楚涵让我感到了力量,一种庇护别人的力量,虽然只是庇护一个孩童。这样我非常满足,让我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对于别人的意义。
  我没有给她买蛋糕,也没有给她买什么礼物,但我从心里隆重地祝福她,我的女儿,楚涵,生日快乐。她今天似乎也格外兴奋,一整天都笑呵呵地,她可能不知道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是一个伴随她一生的日子,但她似乎分明又第六感,让她异于平常。以后的每一年,这一天都会有所纪念,不论是采取何种形式。就像她的第一个生日,我以这么一篇短短的文字纪念一样。
  她会在未来继续带给我无穷的惊喜,我深知这一点。虽然她现在还不会喊爸爸,但我早已体会到一个父亲的幸福,这从去年的今天她诞生的那一天就已经开始。她总是持续不断地给我带来的惊喜和幸福感,她让我随时都充满期待,这种感觉伴随我每一天。我说过她这一生会有无数个第一次,就像今天过第一个生日一样。她让我甘愿以自己的燃烧来温暖她,以自己的沉重来轻松她。我希望她是幸福的,哪怕以我的幸福为代价。
  我爱你,我的女儿。
  

2010年4月30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