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官陈良宇被捉了,咱也说说“官”与“政治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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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报道: 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 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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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良宇被捉了,不止上海老百姓,全中国的老百姓都跟着高兴,老百姓是最恨昏官、贪官、恶官的。不管贪的谁的钱,昏得谁的事,恶的谁的人,只要不是好官,就一律唾骂,只要倒台,就一律高兴!这里面虽然有幸灾乐祸看热闹的成分,但嫉恶如仇的正义情绪还是占了主流。前几天刚看到某地高官倒台,人民群众放鞭炮庆祝,拉横幅上街感谢党中央,下级官员喜极而泣的报道,看来贪官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打死了老鼠大家都高兴,不管有没有偷自己的粮食。
  陈良宇官不小了,上海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也算大员级别了。按说官做到这个份上,应该多考虑政治前途,少考虑经济利益了,因为钱对他来说没什么意义了。小官、穷官和老百姓没多少钱,事却一大堆,缺的就是钱,收点贪点霸占点,无非为了改善一下生活,满足一下基本物质需求。做到陈良宇这个级别,即使一分钱不贪,也轻松过着人上人的生活,且不说他有没有责任心去为百姓做点好事,哪怕他稀里糊涂做一个庸官,也照样位高权重,出入前呼后拥,即便政治前途到此为止,退休以后也是国家干部,那日子也不是一般的小康,得是大康。但是偏偏还是要贪,要乱搞,要玩火。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多行不义必自毙。
  看来,不当官的人,要找到贪官为什么贪的理由,真是很难。说到这里不得不演绎一下那句经典台词:贪需要理由么?不需要么?需要么?

  说到这里,似乎有必要谈论一下什么是官。有了人,就有了社会,社会发展了,就有了政府,有了政府,就有了官。官是什么?官是政府的办事员。是的,在我看来,官必须首先服务于它的政府,政府由谁代表?当然由政府的首脑代表。所以官必须首先服务于服从于他的领导。这是一个人能够成为官、成为官以后能够做的久、做得久以后能否继续升官的必要前提。

  在中国民间的道德体系中,在一些惩恶扬善的文学、影视品中,在一些关于清官传说中,对官的第一要求是“为民”。也把“爱民、为民”的官作为官员的榜样来歌颂。所以,我在上面说官的本质是政府的办事员,而不是人民的办事员,很多人是无法接受,甚至激烈反对的。但是,必须强调一点,人民的美好祈求、人民对官的美好期待也不过仅仅是祈求和期待而已,愿望无法改变现实,希望无法改变规则。做官是一种职业,官场是一种行业,在这个行业中,就得遵守这个行业的规则,否则就要注定失败。在商言商,在官言官。

  这种下级服务于上级的官场规则并不是一无是处,也不能简单地称为官僚主义,而是规则社会所必须的条件之一。政府的所有官员都坚定服从于政府,那政府才有存在的必要和基础。否则,政府的政令就不能得以很好的实行,那政府的职能就未达到,政府就是一个危险的和空洞的组织,就要注定走向毁灭。

  很多人会说,如果官都服务于政府,听命于政府,屈服于政府,那人民怎么办呢?谁来爱民?官不为民,则民反之。这个忧虑很正确,但这个疑问很容易回答。如果官员都能彻底地尽量全面和准确地体现政府的意志,那么官的意志即是政府的意志。官是否爱民就是政府是否爱民,如果政府爱民,则官爱民。纵观历史,古往今来,千秋百代,绝大多数情况下政府的意志都是进步的、先进的。都是照顾到人民利益的。虽然有时候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是却是为了维护更多人的利益。绝大多数情况下政府的意愿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这时候官虽然服务于政府,但同时服务于人民,他们不冲突,也不矛盾。如果政府意愿和人民利益发生了冲突,那么要么政府错了,要么人民错了。政府错了说明政府没有体现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那必将被人民所颠覆。人民错了,说明人民的个人意志和政府所代表的全民意志相违背,如果要牺牲,站在政府的立场上,当然是牺牲个人利益。绝大多数人都满意的政府就是合格的政府,这也体现了无数人所向往的民主,难道不是么?

  而作为一个官,体现政府意志,反映人民意志的官,所能做的是十分有限的。政府犯了错,官无力改变,人民犯了错,官不能靠“爱民”来包庇。因此,官的任务就是认认真真做好政府的办事员,做到这点,他就是一个好官。

  终于可以回来,再说陈良宇。我们前面说了这么多,不过是研究了一下官应该做什么。但是上面我们说的官,主要是指小官。小官没有影响政府决策的能力,所以只有执行的份。而陈良宇不同,他是大官。现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影响政府决策的实力,甚至在上海已经能够几乎完全代表政府了。这样一个官,能做的就不仅仅是办事员了,而是要根据大多数人的意愿构建起人民满意的政府意志了。对于从政的人来说这让人何等兴奋。如果搞得好,再过几年,官再作的大一点,甚至都有左右政府意志的可能。

  但偏偏这个时候,他被捉了。当官不是经商,经商是为了经济利益,说到底为了钱。但当官不同,当官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实现政治抱负。凡是不以这个为目的的官,都是不合格的,都是危险的,都是应该被捉或者被驱逐的。什么是政治抱负?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治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就是由自己来构建政府意志!就是让社会按照自己所设想的方式运转,就是让政府按自己的意志去工作!这就是政治抱负。要达到政治抱负,就要做官,做大官。做的官越大,政治抱负的实现程度就越高。当官做到最大,整个国家都会按照你的意志运转,你可以按照你的理想去构建美丽世界!
  
  陈良宇,在我看来,他的政治抱负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而且完全有可能取得更大的成功。如果他是抱着实现政治抱负的理想来做官的,我想他不会有今天。不会功败垂成,不会功亏一篑,不会自掘坟墓。或者是,在一段时间内,一些情况下,经济利益淹没了他的政治抱负。但是人犯错是要付出代价的,错误越大,代价越大,当错误弥天,也就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

  现在有一伙人,有个称号叫“愤青”。他们通过各种渠道表达着对政府的种种失望和不满。慷慨激烈,正义凛然。其中也不乏有才华者,写得一手锦绣文章,引经据典,头头是道,让人读来热血沸腾。但是,为什么不去想一下,仅仅牢骚有什么用呢?仅仅空谈有什么用呢?文人和政治家比较接近,但他们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文人都是空谈家和理想主义者。现在的社会,已经不是需要思想启蒙的社会,不是需要灌输革命思想的社会,而是需要实干的社会。要想改变社会,必先加入它,驾驭它。要想治国,必先做官。官越大,可以改变的东西越多,美好的政治理想可以更好的实现。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忧国忧民的人,而不是泼妇骂街一般只是为了图个口舌之快,那就请你收起牢骚,踏实工作,努力做官。如果你不想做官或做不成官,那就要么做个思想家,写本书把你的思想传承下去,让有能力的人去实现,比如马克思。要么参加社会生产,为社会增加财富。千万不要做一个只会空谈的社会蛀虫。

  我忽然想起了我自己,我虽然没有做官,也没有会做官的迹象,但是我做了老师,我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风格讲课,可以摒弃自己厌恶的教学方法,可以选择合适的教材,等等。而在没有做教师的时候,我也曾对教师发泄各种不满,但是发泄没有用,当我做了教师,这一切才从自己开始改变。

  世界上总有一些聪明人,他们可以基本看清这个世界的美丑。看清了之后有两种选择:出世和入世。清高的人会选择出世,“不教污淖陷渠沟”。务实的人会选择入世。入世即意味着投入滚滚红尘,身在尘土并不可怕,只要心未蒙尘。要击破这重重尘埃,只有置身于尘埃之中,而不是以旁观者的高傲姿态,远远的观望和叹息。

聂庆鹏2006-9-26日晨于办公室

如果这也能叫诗……

《一个人来到田纳西》

毫无疑问
我做的馅饼
是全天下
最好吃的

《我终于在一棵树下发现》

一只蚂蚁
另一只蚂蚁
一群蚂蚁
可能还有更多的蚂蚁

《傻瓜灯——我坚决不能容忍》

我坚决不能容忍
那些
在公共场所
的卫生间
大便后
不冲刷
便池
的人

《事实胜于雄辩》

一辆车和另一辆车追尾
不是一条公狗在嗅一条母狗
反过来也不是

《秋天来到廊坊》

我从图书馆骑车去市委大院
我去办一点个人的私事
我骑车穿过了大半个市区
风吹着我裸露在外面的
半截手臂
风有点凉了
我可否说:秋天已全面进入廊坊?

《雨》

开始是暴雨
非常暴
后来是大雨
非常大
再后来是中雨
非常中
再后来是小雨
非常小
再后来雨停了
非常安静
再后来雨又来了
还带着风
呼啦哗啦的
披沥啪啦的
非常喧嚣
打着墙、窗户及水泥屋顶
这些不会说话的东西
非常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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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一位叫做赵某某的现代诗人写的诗,据说此人还是一个知名诗人.之所以隐去其真实姓名,是为了体现我们对事不对人的立场。

今天在SOHU看到所谓女诗人赵某某被网友恶搞的报道,事件具体如何我没有关心,倒是因此听说了赵某某其人以及她的所谓“现代诗歌”。
废话也不多说了,直截了当地说,我不讨厌这些句子,但我不承认这是诗!称这些文字为诗是对诗的侮辱。

不管有多少所谓学者名人用什么不着边际的泱泱大论来评价这些“诗”,我仍然坚定地毫不犹豫地否定它。

文学是一种艺术,诗歌是文字的艺术。艺术的终极目标是给人带来美,带来美的体验。文学艺术的终极目标是给人带来文字的美和人性的美。一句毫无内涵的大白话随便加上几个断行,不仅不是诗歌艺术应该的呈现方式,更是连规范的语言文字都算不上。美感更不知道从何而来。

更为可笑的是还有人靠着常人难以想象的想象力,绞尽脑汁从这些明白如水索然无味的文字中找出某些自以为是的“深意”,以展示自己欣赏水平之高,实在可笑至极。

我不承认所谓“欣赏水平”可以影响一个人对诗歌作品的总体评价。每一个健康的受过语文教育的成年人都能对一件艺术作品作出评价。“欣赏水平”岂能有高低之分。诗歌作品既然要拿出来发表,那就是要交给大家去欣赏,而不是孤芳自赏或自娱自乐。优秀的作品可以得到认可和作为无价的财富传承,如果写出来作品要么如精神病人一般不知所云,要么自言自语随心所欲枯燥无味,那只能作为一片印着字的废纸被扔进历史的垃圾箱里。毕竟,读者读书的目的,不是小学生学认字,他们不是来看你的文字,而是看你通过文字表达出来的东西。

我从来不反对随心所欲地书写文字来自娱自乐,甚至我很肯定附庸风雅。也许我就是这样的人,把自己所想写成文字。真正的文学家自古以来都是凤毛麟角,但是人人都有使用和喜爱文字的权利。自娱自乐本无所谓,甚至让人尊重。但是“写的烂不是你的错,拿出来糊弄人就是你的不对了”。用赵某某的《雨》中的最后一句话说就是:“非常无聊”。

最后,咱不妨也斗胆学着写一首“赵某某式诗歌”来作为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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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她的诗
所以

写下了
这些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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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纯属作者个人见解,仅代表本人立场。本文纯粹从自己的诗歌欣赏的立场出发做出评论,无意针对任何人,本人在此文章中主观上没有任何人身攻击和侮辱性语言,如对本文中观点和词语的理解上存有异议,可通过任何渠道与本人沟通。)

242,769条生命:人类无法忘记——唐山大地震30周年祭

近几天上网,“唐山大地震”的字眼出现率陡然提高起来。仔细一想,7月28日,就是唐山大地震30周年了。是啊,30年了。

在中国近代史众多的事件当中,我对唐山大地震的了解似乎多过其它任何一个历史事件。这里面有一个有趣的原因:小时候,已经记不清是几岁的时候,从家里的衣橱底部翻出一本书,书的名字忘记了,现在回忆起来,好像是一本什么杂志,厚厚的,发黄的纸张。书里面讲了很多长长的故事,现在我知道那叫“报告文学”,其中一篇就是《唐山大地震》。此外还有几篇,现在还约略有点印象,但印象最深的,就是这篇《唐山大地震》。之所以能够对它印象深刻,大概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小时候课外读物很少,这本书整天抱着看,时间长了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因此记忆很深。二是那时的年龄对于像地震这样的自然灾害充满了好奇,对那样重大而悲壮的一件事情也充满了好奇,读的时候用心,自然就牢牢地印在脑子里了。

今天去网上查了查,才终于晓得那本书是1986年第三期的《解放军文艺》,报告文学《唐山大地震》正是刊载在此期上,作者钱刚。此时正是唐山大地震10周年。

唐山大地震——24万生灵在一瞬间失去生命,16万人重伤,无数人流离失所,无数儿童一夜间失去了所有亲人,工业产值占全国百分之一的华北著名的工业城市唐山,也在那一刻被夷为平地……

30年了,那死去的24万同胞和无数个破碎的家庭以及满目疮痍的城市都被时光慢慢冲淡之时,人们的记忆同样又被时间唤醒——30年,还不算遥远。

作为人类历史上最为惨烈的自然灾害之一,唐山大地震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惋惜和伤痛。还有启示,宝贵的迟来的启示。
近来,关于唐山大地震的最新研究资料不断问世,诞生了一些有影响的著作,也揭露了一些鲜为人知的事实和真相。从这些资料中我们愈发感觉到启示的重要性,愈发感觉到我们曾经的无知和无奈。。。。悲剧已经过去了30年,过去的已然无法改变,只希望我能够从24万同胞的鲜活生命中收获更多的启示,这,也是我们唯一可以为他们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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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地震(节选)
作者 钱刚

蒙难日'7.28'
  ……
  一七九四年,法国革命家罗伯斯庇尔和圣·朱斯特被处死。
  一九一四年,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
  一九三七年,日本占领中国北平。
  一九七三年,法国在穆鲁罗瓦珊瑚礁进行了第二次原子弹爆炸。
  一九七六年,中国唐山市发生大地震。

  唐山大地震,是迄今为止四百多年世界地震史上最悲惨的一页。

  死亡:24万2千7百69人
  重伤:16万4千8百51人
  二十四万人无疑是一个悲哀的整体,它们在十年前带走了完整的活力、情感……

 3时42分53.8秒……

  历史将永远铭记地球的这个坐标:东经118.2°,北纬39.6°。

  人类将永远铭记历史的这个时刻:公元一千九百七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北京时间凌晨三时四十二分五十三点八秒。

  唐山市地下的岩石突然崩溃了!断裂了!仿佛四百枚广岛原子弹在距地面十六公里处的地壳中猛然爆炸!

  唐山上空电光闪闪,惊雷震荡;大地上狂风呼啸。在强烈的摇撼中,这座百万人口的工业城市在顷刻间夷为平地。

  整个华北大地在剧烈震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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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元钱引起的命案想到的

在搜狐看到一篇新闻,由一元钱引起的一桩命案。看罢令人扼腕叹息。故事梗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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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4日下午,清华大学教授晏思贤一家三口,乘坐公交车。在公交车上,时年42岁的售票员朱玉琴认定晏家从新街口车站上车至蓝旗营下车票价为两元,而晏家表示是从相隔一站的新街口豁口车站上的车,票价应该是一元。为此,晏家的女儿气愤地说:“她们怎么这么不讲理?明明新街口豁口上车,怎么这样!什么玩意儿,真不是东西!”

  售票员朱玉琴被此言点燃怒火,她一手揪住少女头发,一手掐着她的脖子。女孩的母亲上前阻拦,少女乘机朝朱踢去。愤怒的售票员猛扑过去,再次掐住了女孩的脖子。女孩的母亲回忆说:“‘你别欺负我妈妈’,这是她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女孩被掐后瘫倒昏迷。16个小时之后,医院宣布晏继勤死亡。事发后,北京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5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朱玉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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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情节非常简单。两家在此之前无冤无仇,仅仅因为在一元钱的车票上产生口角,互不相让,最终丧失理智,酿成一元钱两条命的人间悲剧。
新闻一出,网上评论如潮。指责售票员心狠手辣者有之,指责晏继勤出言不逊没有教养者有之,认为判轻了有之,认为判重了者亦有之。
其实,事已至此,再追问孰对孰错,对于死者已经于事无补,顶多可以给生者一些安慰。但是旁观者除了对当事者因小失大导致的令人痛心的后果表示同情外,还应从事情的起因出发,找到酿成此祸的根源,进而引以为戒,当自己遇到此类事的时候,可以正确处理,避免悲剧重演。
祸事起因之一:双方都是北京人。
产生口角不是什么人的专利,谁都有过产生口角的经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口角都能最终导致严重的后果。一般的口角,都是以一方的妥协或者外人的调解而告停止。只有在两方均不愿意妥协并无人出面调解的情况下,才可能继续升级,最终成为激烈的肢体斗争。具体到本案中,如果受害者这一方不是本地人,而是外地老帽儿,尤其是第一次到北京的外地人,我想这出闹剧极有可能不会上演。别说两元,就要20元也得给,谁叫咱是外地人呢?正因为双方都是北京人,自我感觉良好的北京人,才能够产生互不相让的对抗,他们之所以互不相让是因为他们彼此不服,只有在实力对比均衡的情况在才会产生彼此不服,一个弱者在强者面前是不会表达不服的。 于是当事的两方都不愿意妥协,反而都试图使对方妥协,简单的口角演变成激烈的争论,演变成泼妇的谩骂,演变成野蛮人的肢体斗争,演变成丧失理智的杀戮。

起因之二:个人素质都有严重问题
先说伤人一方:因为少女一句(或多句)恶语而使用暴力,实在不是有文化有修养的表现,而是有野蛮的倾向。中国有“君子动口不动手”之古训,口角争吵动手伤人,素质很低。中国甚大,人甚多,因各种原因尤其是国民教育水平原因,素质低者亦甚多,素质低本没有错,是由各种历史的、人为的原因造成的。但是作为服务于广大乘客,代表首都公交系统服务形象的售票员,素质不应当和没受过教育大字不识的泼辣村妇或者女地痞一般高低。我们不瞧不起任何人。只是素质不同的人,适合做不同的工作。公交车售票员不同于种地的农村或者黑社会势力,应当遵守起码的职业道德。不论何种情况出手打人就已经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对此,公交公司应同时承担失察之罪。
再说受害者一方:对票价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合理的渠道反映,在车上口角争斗于事无补。以受害者一方的身份,多交一元钱在经济上应该不算大问题,但是偏要以口角相争,且出口伤人,对于大人,不是有涵养的表现,对于小孩子,不是有教养的表现。就算按规定这一元钱确实不该收,但是难道就不能有一点宽容和忍耐么?在大街上遇到乞丐都能施舍几元,何故不能以平常心对待这一元钱?如果没有足够的忍耐力,如何能在这样肮脏的中国生存下去?很多时候我们需要据理力争,但是要看对象。如果对方是可以坐下来谈道理的人,那么坐下来争个耳面赤红唾沫飞溅昏天黑地又如何?如果对方和你压根不是同一类型的人,那么“道不同,不相为谋”,无谓的争论又有何用!“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谁是秀才谁是兵并不重要,两人是否能谈问题最重要。更何况,1元钱可以避免一场口舌之战,这点代价还是值得的。

当然,谁也不可能在吵架之前就知道这次吵架会不会导致严重的后果。除了蓄谋已久的阴谋,没有人去为自己导演一场吵架。所以似乎很难在吵架开始的时候就确实是否继续吵下去,但是如果是一个足够宽容的人,很少有事情会使他和别人吵起来,吵起来之后也会主动避免尖锐的语言,最终在口头上作出妥协,以一点小小的代价或者一点点所谓的“面子”将吵架消解。很多时候我们吵架并不是为了多大的利益或者多重大的原则,大多数时候我们明知道自己错了还继续吵下去,就是为了维护那么一点点所谓的“面子”,争一口所谓的“气”,讨一个所谓“说法”。“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这句话不知道是那个混蛋说的,成为了爱面子不妥协的人士的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柱。就这么为争“一口气”,不知道使多少人“没了气”。很多的血案,惨案,大都源于“争一口气”。争得的,或许只是一个“解气”后的短暂的心理满足,但是失去的,可能是一生。

就像这个案子中,没有人愿意为了争一块钱而杀人,也没有人愿意为了省一块钱而被杀。但是最终的结果是有人杀了人,有人被杀了。一块钱,是导火索。“不服气”就是炸药。两败俱伤是结果。如果当事人不是为了争一口气,讨一个说法,维护一点面子,又如何导致如此下场。

做一个宽容的人。我们必须承认宽容是一种美德。
做一个有度量的人。我们必须承认世间的很多事情不如我们所愿,很多人我们不喜欢,但是我们还得在这样那样的夹缝中获得生存。一个不能容人的人,也必然不能为他人所容。

总之这是悲剧一场。争吵中情绪激动言行失控,无法用旁观者事后冷静的思维去判断,所以再争论谁对谁错已经于事无补。但希望通过这样一个例子的讨论,能让自己更加懂得“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