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元钱引起的命案想到的

在搜狐看到一篇新闻,由一元钱引起的一桩命案。看罢令人扼腕叹息。故事梗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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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4日下午,清华大学教授晏思贤一家三口,乘坐公交车。在公交车上,时年42岁的售票员朱玉琴认定晏家从新街口车站上车至蓝旗营下车票价为两元,而晏家表示是从相隔一站的新街口豁口车站上的车,票价应该是一元。为此,晏家的女儿气愤地说:“她们怎么这么不讲理?明明新街口豁口上车,怎么这样!什么玩意儿,真不是东西!”

  售票员朱玉琴被此言点燃怒火,她一手揪住少女头发,一手掐着她的脖子。女孩的母亲上前阻拦,少女乘机朝朱踢去。愤怒的售票员猛扑过去,再次掐住了女孩的脖子。女孩的母亲回忆说:“‘你别欺负我妈妈’,这是她留给世界的最后一句话。”女孩被掐后瘫倒昏迷。16个小时之后,医院宣布晏继勤死亡。事发后,北京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
5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朱玉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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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情节非常简单。两家在此之前无冤无仇,仅仅因为在一元钱的车票上产生口角,互不相让,最终丧失理智,酿成一元钱两条命的人间悲剧。
新闻一出,网上评论如潮。指责售票员心狠手辣者有之,指责晏继勤出言不逊没有教养者有之,认为判轻了有之,认为判重了者亦有之。
其实,事已至此,再追问孰对孰错,对于死者已经于事无补,顶多可以给生者一些安慰。但是旁观者除了对当事者因小失大导致的令人痛心的后果表示同情外,还应从事情的起因出发,找到酿成此祸的根源,进而引以为戒,当自己遇到此类事的时候,可以正确处理,避免悲剧重演。
祸事起因之一:双方都是北京人。
产生口角不是什么人的专利,谁都有过产生口角的经历。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口角都能最终导致严重的后果。一般的口角,都是以一方的妥协或者外人的调解而告停止。只有在两方均不愿意妥协并无人出面调解的情况下,才可能继续升级,最终成为激烈的肢体斗争。具体到本案中,如果受害者这一方不是本地人,而是外地老帽儿,尤其是第一次到北京的外地人,我想这出闹剧极有可能不会上演。别说两元,就要20元也得给,谁叫咱是外地人呢?正因为双方都是北京人,自我感觉良好的北京人,才能够产生互不相让的对抗,他们之所以互不相让是因为他们彼此不服,只有在实力对比均衡的情况在才会产生彼此不服,一个弱者在强者面前是不会表达不服的。 于是当事的两方都不愿意妥协,反而都试图使对方妥协,简单的口角演变成激烈的争论,演变成泼妇的谩骂,演变成野蛮人的肢体斗争,演变成丧失理智的杀戮。

起因之二:个人素质都有严重问题
先说伤人一方:因为少女一句(或多句)恶语而使用暴力,实在不是有文化有修养的表现,而是有野蛮的倾向。中国有“君子动口不动手”之古训,口角争吵动手伤人,素质很低。中国甚大,人甚多,因各种原因尤其是国民教育水平原因,素质低者亦甚多,素质低本没有错,是由各种历史的、人为的原因造成的。但是作为服务于广大乘客,代表首都公交系统服务形象的售票员,素质不应当和没受过教育大字不识的泼辣村妇或者女地痞一般高低。我们不瞧不起任何人。只是素质不同的人,适合做不同的工作。公交车售票员不同于种地的农村或者黑社会势力,应当遵守起码的职业道德。不论何种情况出手打人就已经严重违背了职业道德。对此,公交公司应同时承担失察之罪。
再说受害者一方:对票价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合理的渠道反映,在车上口角争斗于事无补。以受害者一方的身份,多交一元钱在经济上应该不算大问题,但是偏要以口角相争,且出口伤人,对于大人,不是有涵养的表现,对于小孩子,不是有教养的表现。就算按规定这一元钱确实不该收,但是难道就不能有一点宽容和忍耐么?在大街上遇到乞丐都能施舍几元,何故不能以平常心对待这一元钱?如果没有足够的忍耐力,如何能在这样肮脏的中国生存下去?很多时候我们需要据理力争,但是要看对象。如果对方是可以坐下来谈道理的人,那么坐下来争个耳面赤红唾沫飞溅昏天黑地又如何?如果对方和你压根不是同一类型的人,那么“道不同,不相为谋”,无谓的争论又有何用!“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谁是秀才谁是兵并不重要,两人是否能谈问题最重要。更何况,1元钱可以避免一场口舌之战,这点代价还是值得的。

当然,谁也不可能在吵架之前就知道这次吵架会不会导致严重的后果。除了蓄谋已久的阴谋,没有人去为自己导演一场吵架。所以似乎很难在吵架开始的时候就确实是否继续吵下去,但是如果是一个足够宽容的人,很少有事情会使他和别人吵起来,吵起来之后也会主动避免尖锐的语言,最终在口头上作出妥协,以一点小小的代价或者一点点所谓的“面子”将吵架消解。很多时候我们吵架并不是为了多大的利益或者多重大的原则,大多数时候我们明知道自己错了还继续吵下去,就是为了维护那么一点点所谓的“面子”,争一口所谓的“气”,讨一个所谓“说法”。“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这句话不知道是那个混蛋说的,成为了爱面子不妥协的人士的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柱。就这么为争“一口气”,不知道使多少人“没了气”。很多的血案,惨案,大都源于“争一口气”。争得的,或许只是一个“解气”后的短暂的心理满足,但是失去的,可能是一生。

就像这个案子中,没有人愿意为了争一块钱而杀人,也没有人愿意为了省一块钱而被杀。但是最终的结果是有人杀了人,有人被杀了。一块钱,是导火索。“不服气”就是炸药。两败俱伤是结果。如果当事人不是为了争一口气,讨一个说法,维护一点面子,又如何导致如此下场。

做一个宽容的人。我们必须承认宽容是一种美德。
做一个有度量的人。我们必须承认世间的很多事情不如我们所愿,很多人我们不喜欢,但是我们还得在这样那样的夹缝中获得生存。一个不能容人的人,也必然不能为他人所容。

总之这是悲剧一场。争吵中情绪激动言行失控,无法用旁观者事后冷静的思维去判断,所以再争论谁对谁错已经于事无补。但希望通过这样一个例子的讨论,能让自己更加懂得“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

由一元钱引起的命案想到的》上有4条评论

  1. 徐培钊

    唉~~北京人狂的很,不过也有很好的,不能一概而论嘛。
    看着聂老师的Blog搞的红红火火的,偶也学着搞个Bo客,呵呵
    多指教~~
    [url=http://werte.blog.163.com]http://werte.blog.163.com[/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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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znqp

    to徐培钊:
    偶说原因之一是双方都是北京人,这里可没有针对北京人的意思。确切的说,双方都是地道的当地人,是造成事件的原因之一。呵呵,你误解了我的意思了。当地人和当地人,互不相让。如果有一个是外地人,可能就容易妥协。这是我的一个观点,呵呵,不针对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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