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气回肠千万山,幽幽在我心梦间——《神探狄仁杰》杂谈

  最近几天都在看《神探狄仁杰》第三部。看前两部,是在家里还没有电视的时候,有时候实在百无聊赖,去PPLIVE看个电视剧,在眼花缭乱的影视节目中点了这个电视剧来看,渐渐的被其吸引。后来LP也加入进来,于是一同观看,一边品评,一起推测故事的发展。倒也给生活凭添了不少乐趣。
  这部充满悬疑的电视剧给我带来了少有的吸引力。其实吸引我的不光是曲折离奇的剧情和扣人心弦、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紧凑节奏,我对其台词对白十分推崇。这部电视剧的对白极具文采,而且十分讲究。整部电视剧几乎是一部词典,用词不拖沓,不繁缛,味道十足。甚至我还学了一个词:“罪不容诛”。LP笑说,梁冠华演完这部电视剧估计得有一阵子不会说话了。我说我也有同感。这就像文言版的三国演义,总比白话版的有味道的多。尤其是现在很多古装电视剧,不光使用大大的白话,甚至还掺杂着现在的流行语,粗制滥造,看了让人如鲠在喉,不能忍受。
  我喜欢这部电视剧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这我见过的唯一一部没有涉及男男女女缱绻柔情的电视剧。也许早就过了那个年龄,对对于卿卿我我男欢女爱的电视剧极度反胃——受不了那超慢的节奏、超理想主义与超肉麻的对白,以及超浅薄的故事情节。很多电影电视看了前十分钟就知道结局,实在让人味同嚼蜡。就连《康熙微服私访记》、《铁齿铜牙纪晓岚》等这样的貌似正剧,也免不了俗,每个故事中都得弄上一两位美女,搞个才子佳人你情我爱的故事出来。虽然《神探狄仁杰》中美女也不少,不过各个个性十足,清爽洒脱,给人耳目一新之感。而且大多具有男儿之气,干练洒脱,刚柔相济。不是巾帼英豪,就是冷若寒冰的女匪首。这与其他电视剧中嗲声嗲气、动辄泪眼汪汪、一哭二闹三上吊,心胸狭窄说话做事蠢如猪驴的女性形象形成鲜明对比。而且坚决的抛弃了男女之情这个很多电视剧都赖以吸引眼球或催泪的手段,而走纯悬疑故事的路线,可以说是十分成功的。当然并不是谁都这么认为,每个观众的品味不同。导演、编剧以及制片方的品味也不同,于是就有了不同味道的作品。只不过这个味道很合我意。
  这部电视剧并不完美。我想大概任何一部商业影视作品都不能忽略市场。追求格调高雅的同时还要避免曲高和寡,因为投进去钱是需要往回赚的。从艺术角度看这部电视剧对狄仁杰的刻画过于“神奇”和“完美”,不排除理想主义的成分。另外为了刻意制造大场面,制造更曲折和更深邃的故事来增加可观性,有些故事的营构和道具的使用已经脱离了实际,脱离了历史条件和历史背景,让人感到明显的夸张的成分。还有武打的设计,也完全是超级武侠片的路线。因此从一件艺术作品的角度去衡量,它并不完美——但是这显然是太苛刻了。我们没有权利、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要求一件东西必须完美。因为我们一直生活在残缺中。
  虽然充斥着夸张和理想主义,但是仍然可以说这是一部正剧。而且从第三部开始,我已经能够感觉到这部电视剧越来越向现在的现实社会靠拢。我已经能约略感觉到一些揭露和讽刺的意味,不过相比于《康熙微服私访记》这样的纯借古讽今的片子,表现的还是很含蓄。
  最后值得一提的一点是,这部电视剧的片头曲《长歌一曲》还是有点意思的。我上一次写关于电视剧的博客,还是针对《关中往事》。当时也是由它的主题曲引发。或许真是因为“爱屋及乌”。对于一部喜欢的电视剧来说,往往也喜欢它的歌曲。或者反之,由喜欢它的歌曲而喜欢这部电视剧。或许两者本身就是相得益彰的关系。这就像有时候喜欢一首歌很难说清是因为喜欢歌词还是因为喜欢旋律一样。这首《长歌一曲》是腾格尔唱的,还是很有味道的。歌词自然也是很有气势,甚很有些高古之气。这在现今的环境中,着实难得一见。

每次听到你
总是大风起
每次看到你
却又惊雷起
长烟落日山河壮
你在飘渺云里画里
你在飘渺云里画里
长歌一曲
好风好梦好歌好意气
长歌一曲……

每次想起你
依稀枕边耳语
每次见到你
铁马金戈剑雨
荡气回肠千山万
幽幽在我心里梦里
幽幽在我心里梦里

长歌一曲
好风好梦好歌好意气
长歌一曲……

2008年3月24日下班后于办公室

“讨薪”之殇

  早上坐公交上班,途经大学城。在某大学门口,看见聚了一群人,有男有女,拉着几条横幅,白底黑字写着标语,大意是学校欠了他们的工钱,已经欠了好几年,至今要不到钱。我脑子中立马浮现出一个词:讨薪。
  “讨薪”这个词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不过肯定时间不长。输入法中还拼不出这个词,可见也是个近几年的新生事物。“讨薪”其实就是“要债”。可能是感觉要债不好听,精英们想出了“讨薪”这么个词。不过我对“讨”这个字印象不好。好像乞丐一样。按照千百年来古今中外都通行的法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不料到了今天,事情却要颠倒,欠债有理,讨债无门。欠债的理直气壮,要债的唯唯诺诺。我依稀记得白毛女中杨白劳就是欠了黄世仁的钱,才让人把闺女抢了去。因为欠债还债逼债弄得家败业破卖老婆孩子的故事也不少。但无论如何是是非非悲悲惨惨,但是大体还是偏离不了大的法则。
  不过这些年目睹的桩桩现状,却多是相反。跳楼讨薪、拦路讨薪、挂牌讨薪、卖欠条讨薪的怪现状频频上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而像拉着横幅抗议这种方式,已经是这些讨薪方式中最文明的了。而这些讨薪的结果,真正讨到钱的少,被打、被抓和不了了之的多,有的还搞成了人间惨剧。前天还刚刚看到一则十七年前民工要工资被打残扔到外省乞讨为生的事,而且很不幸这就发生在日照。这件事情的真假目前还没有查清。如果是真的,那我想可以作为“暴力欠薪”的最早明证了吧。于这些新闻相对的是,从没有听说哪个欠债的人要跳楼要上吊或者被打被杀的。看来文明社会就是好,像杨白劳那种欠债被人抢走闺女的是是不会发生了。不过法制保护了欠债人,却没能给债主更好的保护。
  对于“欠薪”,应该至少分成两种:无奈欠薪和恶意欠薪。前者是没钱可还,后者是有钱不还。如果所有的欠薪都是后一种情况,那么解决起来应该就容易的多。其实在之前我也是很不理解这些欠钱不还的“大老板”的。没钱能盖大楼么?但是这些年的耳闻目睹,使我逐渐相信没钱也是可以盖楼的。楼盖起来了,钱没着落。于是建设方欠着施工方,施工方欠着材料方和包工头,包工头欠着农民工——这一连串下来,处在中间环节的人既是债主也是欠债人,心里倒还是有底的。而最底层的农民工没底了,看不到钱,什么都是零。我也明白了盖一座大楼不像在菜市场买菜,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一座大楼动辄几百几千万,这么一笔钱往往不知道多少次、多少年才能拿到。这样的数字和机制足以拖垮一个建筑公司,也足以让成百上千的建筑工人(建筑工人的称呼都不准确,因为在中国他们叫农民工)长时间苦苦等候,甚至有些人一无所获。在这样的“无钱可还”面前,似乎逼谁都没用,钱不能从天上掉下来。但是在这样的看似“三角债”的窘境中,最受害的还是农民工,因为农民工并不处于这个三角循环中。
  有欠薪就有讨薪。每每有各种“非常规”甚至偏激的讨薪行为发生,呼唤理智、冷静、走法律途径的声音就会响起。但是但凡用脑子去想一想就能知道,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如果不是所谓法律途径困难、低效、高成本,以及判决书如同废纸,如果不是他们在社会底层挣扎没有经济地位也没有政治地位也没有人给他们鼓与呼,谁会去采用鱼死网破的方法?谁会走上破罐子破摔的道路,谁会拿出舍得一身剐的勇气?谁会撕开面子甚至动刀动枪?农民工在当今社会是无可辩驳的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他们就像一群温顺的羔羊,任人宰割,只要还有一条活路就不会反抗。但是如果最后连苦力钱都要剥夺,那愤怒的羔羊也会反抗——哪怕是用仅剩的近似自杀的方式——可悲而又残酷的方式。
  不过事情也并没有那么复杂。当前的各种“讨薪”事件和“欠薪”纠纷,绝大多数都发生在建筑领域。其他领域则鲜有耳闻。如果能够解决掉建筑领域的欠薪问题,这种中国式“讨薪”就可以少上演甚至不上演。其实这个话题也早已不是一个新话题,记得从2004年温总理为民工讨工钱的时候起,全国整顿建筑行业拖欠农工工资的活动就轰轰烈烈的展开了。这四年来应该说是有成绩的。但是距离事情的根本解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各地各种形式的非常规讨薪行为仍然时常上演,这些事件的主角都是出卖苦力的农民工,而受害者也往往都是他们。这是无论如何都让人接受不了的,也是政府在将来一段时间内仍然需要继续重视和关注的。其实完全还可以有更强有力的措施和更有效的手段,就看我们的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有多重视和多大的决心。
  在面对“讨薪”的时候,我很容易自觉不自觉地就站到讨薪者这一边。大概人天生就有同情弱者的怜悯之心。但是除此之外,我对农民和农民工,还有着特殊的感情。我视他们如自己的亲人,我经常观察他们,他们中的每个人,都像我的父亲或者我的兄弟。因为我父亲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他今年55岁了。在城市里已经是退休的年龄,但是还是要在建筑工地上挥汗如雨,和20出头的棒小伙子一起干活。村子里60岁以上的仍然干建筑队的也大有人在。并不是他们天生就喜爱这样的辛苦劳动,他们也本不该天生就从事这样的劳动。但是命运,和特殊的历史阶段,和天生的忍耶和淳朴,和生活的压力强加给他们这一切。他们已经选择了默默承受,那就请把他们那应得的一点点微薄的血汗钱,及时交到他们手中。这不是对他们的怜悯和施舍,而是对他们付出的辛苦劳动的最起码回报。
  现在很讲究“换位思考”。那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经理们、老总们、政府官员们和决策者们,也不妨设身处地的换换位置,凭心而论地想一想:但凡还有第二条更好的路,谁会选择这样一个靠出卖体力和汗珠子挣钱的行业?面对这样的一群人,实在不应该忍心,让他们一再登上以各种悲壮的方式,“乞讨”自己的劳动所得。

2008年1月14日午

虎也?唬耶?

  最近一个多月以来,网上最热闹的话题,大概非“真假华南虎”莫属了。它的风头甚至盖过了嫦娥飞天。
  关于这个话题我早就想写一写了。只不过新的情况不断发生,新的证据不断出现,使我的的判断变得犹豫,怕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将来贻笑大方,对自己也是个讽刺。不过时至今日,似乎绝对的水落石出还遥不可期,如果能够猜中这个事情的结尾,将来未必不是一件值得自豪和津津乐道的事情。
  从老虎照片出来的第一天,我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感觉是假的。也曾经试图用自己学的一点点PS知识来辨别一下真伪。在仔细察看了照片的边缘之后,由于照片分辨率比较低,放大之后老虎边缘的锯齿非常严重,实在没有分辨出有没有拼接的痕迹。于是便没有敢轻易表态。不过心底里感觉是假的,因为老虎的颜色、光线等各方面感觉很不协调。不过感觉归感觉,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是不能乱说的。
  令谁都没有想到的是,这竟然发展成了一个事件。如果要评选2007年最大的网络事件,我想“华南虎”是一定要入选的。这个事件持续时间之长、影响范围之广、参与人数之多、参与者的层次之高,前所未有。上到中科院的专家(现在在网上也称“砖家”)、教授(现在在网上也称“叫兽”)美国的《科学》杂志、法律博士、政府官员、各大媒体(甚至人民日报),下至摄影家、数学教师、PS高手和平头百姓。甚至还有一批很有文采的文人墨客,也写些文章来壮声势。形成了所谓“挺虎派”和“打虎派”,争论不休,热闹非凡。如果仔细看一看两大阵营的观点和证据,似乎谁说谁有理。这件事也让我切切实实感受了一把“假到真时真亦假”的感觉。甚至直到打虎派所认为的铁证——“年画”出现以后,事情仍然无法平息。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让人很无奈了。谁的定论都不能服众,即使将来政府权威部门做出定论,也未必能对事情作一个澄清。先前无数网络事件证明,政府权威部门的结论也时常成为质疑的焦点。
  虽然直到今天我仍然偏向于老虎为假,但是底气并不足。但是我想真相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不管这一天有多么漫长。我想这个事件发展到现在,双方的代表人物们都已经骑虎难下,到了无论如何不争理也要争面子的境地了。真相的查明一定会影响到一批人的面子。甚至不止面子,这里面还有好几颗头颅作担保,到时候割谁的脑袋都不好看,闹到现在,无法收场了。也许最理想的结局,就是永远找不到真相。随着时间的流逝,事件会渐渐被人们淡忘,多少年以后再想起来的时候,将当作一个笑谈也就罢了。也许惟有这样,才能皆大欢喜罢。
  虎也?唬耶?是虎是唬,就差一张口。说虎就是虎,说唬就是唬。虎虎唬唬,分不清了,由它去吧。

2007年11月30日

“月球使者”启程

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时刻。2007年10月24日18点05分。
这一刻,中国人数千年的奔月梦想,随着腾空而起的火箭一起起飞,飞向遥远的月亮。雄壮的火箭载着中国人的第一个月球使者,去拜访这位遥望了几千年的近邻。
没有理由不激动,没有理由不欢呼,没有理由不振奋!
愿我们这个饱经苦难的民族和饱经沧桑的人民们,随着这火箭的轰鸣声强有力的升起,奔向梦想的旅程。并在这个旅程上,一路顺风!

2007年10月24日

何苦!

  侯耀文去世了。这对于喜欢相声的人来说是个噩耗。我不是个追星族,与他老人家也不沾亲带故,但也不免深表惋惜。侯耀文,已及不久之前去世的马季,以及去年的高秀敏,以及更早的赵丽蓉,等等吧,不光这些相声家、小品家,包括一些歌星、影星云云,他们去世了,难免都会让人感到惋惜。这些人都是艺人,或者说叫文艺工作者,他们靠自己的表演来娱乐大众的身心,让人在工作闲暇之余有所消遣,久而久之就把他们当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他们去世了,难免会让人痛惜。用具歌词来说“就像孩子失去了心爱的玩具”,我们失去了一些能给自己带来快乐的面孔。

  死者已矣。然而侯先生尸骨未寒,另外一股风悄然而起。矛头直指大作家大文豪王朔。王朔的名字我是知道的。虽然他的著作我一个字都没有拜读过,但是印象中他是名人,文坛巨匠,可谓久仰。文坛乃清静之地,不知道王朔何以趟进娱乐圈的浑水?网上查了查,才知道王朔先生这次闯了大祸。有人直指侯耀文之死为王朔先生一手造成!何也?原来王朔先生在侯耀文去世前不久曾写过一篇文章,名为《问猴哥》。文中公然声称现因涉嫌吸毒身陷囵圄的歌手谢东,乃是侯耀文之父侯宝林老先生的私生子!并要求侯耀文、侯耀华兄弟赶紧认了这个弟弟,拯救其于水火,指责其不应坐视不理,不顾兄弟之情。此言一出,舆论哗然,侯氏二兄弟被推到风口浪尖。侯耀文先生称“深感郁闷”。其后不久,侯耀文先生因突发性心脏疾病去世,于是各种猜测油然而生,有些媒体和“侯迷”开始妄加揣测,“王朔气死侯耀文”之说便广为流传。更有甚者直接通过短信及质问王朔,欲兴师问罪。王朔先生闻听此事勃然大怒,不惜撇开文人儒雅之气(不过王朔先生一向以“痞子文人”闻名于世,大概本就没有多少儒雅之气),破口大骂,声称妄言诽谤者,一律法庭上见!

  事已至此,孰是孰非,无从判断。即便侯先生之死确实与“深感郁闷”有关,古往今来尚无“气死人”之罪。诸葛亮骂死王朗,气死周瑜,不仅无罪,反成历史美谈。因此问罪王朔者,可要小心了,有可能问罪不成,自己反获诽谤之罪。如果说“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有点贬义了,“羊肉没吃成,反惹一身臊”比较中性吧。

  其实对于这件事,作为旁观者,没有利益在其中,充其量就是一个看热闹的,没什么立场可言。但是从良心的角度讲,还是要说句公道话。对于侯耀文先生的去世,我们无疑是很惋惜的。对于王朔先生的言论,我却是很纳闷的。不管怎么说,王朔先生在文坛还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为无数文学青年所敬仰。文学又是何其高雅的艺术,与娱乐市井的大众文艺相比,也算阳春白雪,高高在上的。作为文学家,或超然世外,清风傲骨,吟山水品竹梅,德高望重,为世人所敬仰;或俯身为牛,根植大地,情关国计,心系黎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后世所传颂。而王朔先生现在功成名就,眼看就可名垂文学史册,却为何趟入娱乐圈的浑水?不管初衷如何,结果确是惹得一身世俗气,换得满腹牢骚言,不值不值。

  别说是您王朔先生,就是我这市井小民,要写起娱乐圈的话题,都要不禁思量再三。一片浑水中何以说得清是非黑白,由它去吧。我写下这寥寥几行,不知道是否也已趟进了浑水,但是我是小心翼翼,随时准备逃离的。您现在已然置身漩涡,抽身不能。实在替您遗憾,您这是何苦呢?

  侯耀文先生安息。王朔先生安静。

2007年6月26日午

葬花

  
  
  

早上打开搜狐,一条灰色的新闻,“林黛玉”陈晓旭病逝。
以前没有刻意注意过这个人,现在她死了,我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许是一种惋惜。一代佳人,香消玉殒,诚可叹哉。四十二岁,难道真是红颜薄命,抑或天妒英才?

1987年,我五岁,小学还没上,看不懂《红楼梦》这样的电视剧。后来上了小学,不知从哪里弄到一个软皮抄,封面上一男一女,两个人都穿着古代的大红衣服,描龙画凤,披金戴银,非常美丽。后来我知道那就是林黛玉与贾宝玉的剧照。我有个姐姐,喜欢画画,就照着这照片画啊画,画了很多。贴在墙上。现在我有些学生,他们也学美术,也画些人物,似乎并不比我姐姐画的好,也许我姐姐本该学美术的,不过她没能上学,在家喂猪了。

自从红楼一梦过去之后,“林妹妹”似乎也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就像真的做了一场梦,梦里的仙女,曾真实地从梦里飘过,醒来之后一切都消失了。直到去年的某一天,她出家了,做了尼姑,于是重新登上新闻头条,那时候我才知道她的名字——陈晓旭。于是又看到了她当年的照片,比从软皮抄上看得更真切,面如芙蓉眉如柳,让人惊为天人。那明眸中透出的一片冰清玉洁与低怨之气,令人心动。那是一种绝对不容亵渎不容玷污的冰清玉洁。我想,她就一个仙女。也许仙女本就不该落到人间,现在,她回去了。

这个初夏,金花凋落,落英缤纷。

我一下子想起了一首诗,那首黛玉吟诵过的诗——葬花诗。上高中的时候,应付高考,发了厚厚的一本“文学常识与名言警句”,整本书囊括古今中外所有的名诗佳句,里面就有这篇《黛玉葬花诗》。其实黛玉是小说里的虚构的人物,这诗虽然出自她的口,却不是出自她的手,真正的作者应该是曹雪芹曹老爷子。我很惊叹曹老爷子有如此细腻的心灵触觉,竟然将闺中少女的缱绻柔情和一腔幽怨描绘地如此真切生动,这大概就是文学大家。当时年少气盛,狂放不羁的我,竟然一下子喜欢上了这首诗,并牢牢的背诵下来,七八年了,到今天还能熟记。今天,“林黛玉”真的死了。曹老爷子这首诗,似乎却真是为她而写。“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模模糊糊记得曾经看过一篇对陈晓旭的采访。也见到了她的近照,那曾经“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若弱柳扶风”的黛玉,虽然岁月没有带走红颜,红颜中却难掩憔悴。少了少女的灵气,却多了成熟之美。照片中她还是那么幽怨。可能是《红楼梦》给陈晓旭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让她一生都生活在幽怨中,也或许,她就是为了红楼梦而生。演绎红楼梦是她一生的最大成就,她将上天赐予的美丽毫不保留的撒向人间,然后,不等红颜老去,就离开了这个世界,留给这个世界的,永远是一张年轻美丽的面孔。

红颜随春尽,玉人伴花去。在这个时刻,也许最应该念起的,还是那首诗。“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谢人亡两不知”。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巧合,将天机道尽。在这个花落的暮春,她离开了。

有位未署名的网友在搜狐说吧写了一首诗,来悼念她。这首诗写得真好,正说出了很多人想说的。就用这首诗来做结尾吧:

红楼葬花终非己,如今香消却是真,
人生如戏戏如人,从此潇湘两倩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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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葬花诗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 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 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年闺中知有谁? 三月香巢初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 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已倾。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 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杀葬花人。 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 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 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 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 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 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 愿奴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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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7日晨

三十二条生命和三十二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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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声明:
4月18日晚上我写了这篇评论,今天经过网友的无意提醒才
知道已经被凯迪社区、天涯社区以及若干其他博客转载。引
起了许多网友的热评。欣喜之余,不禁有了深深的忧虑和不
安。这也是我一直忌惮于写时评的原因。虽然本文涉及的问
题并不是什么禁忌,有不少主流媒体也发表了此类文章,但
我仍然忌惮于很多人敏感的嗅觉。很多时候,在博客里写点
时评,是将自己一点不成熟的想法记录下来,与朋友们分享
探讨。也许一段时间之后自己都忘了。但是如果经过网络的
转载,有时侯是不负责任的断章取义,很容易被误解成别有
用心的蛊惑,这对于本人大为不利,也不是本人的初衷。
因此,再次重申,本站内容未经本人同意,谢绝以一切形
式的转载。非常感谢您的配合。

聂庆鹏 4月21日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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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发生了枪击事件,三十二名无辜师生倒在了疯狂的歹徒枪口之下,美国震惊,举世关注。如果算上自杀的歹徒本人,三十三条生命在这一事件中陨灭。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全校师生在教堂为死难者祷告,并集体为之守夜,摇曳的烛光中,人们默默地聚拢到一起,互相依靠,眼里含着泪水,寄托对不幸遇难的同学和老师的哀思。美国众议院获知消息后,中断了正在举行的会议,为死难师生默哀一分钟。美国总统布什发表了讲话,并与夫人劳拉参加了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进行的悼念活动。17日布什已下令全国降半旗致哀,降半旗时间将一直持续到22日。

  今天,辽宁铁岭的一座钢厂里,一个钢包在吊运下落中突然滑落,三十吨一千多度的钢水扑面而来,三十二名工人葬身滚滚熔浆之中。就在一瞬之间,三十二张面孔,三十二个身影,三十二条生命,嘎然而止。他们那健壮如梁柱一般的身躯,随着这钢水的慢慢凝固而消失于这个世界,荡然无存。而之后的事情,之后的事情——除了“高度重视”、除了“火速赶往现场”……还有,还有呢?

  同样的三十二条生命,同样的三十二条无辜的生命,同样是悲惨的死去,一边是举国悲恸降半旗致哀,另一边是鲜红的国旗高高在上,迎风飘扬。这国旗那么刺眼,像鲜血一般刺眼。人民用鲜血将它染红,它却不曾在人民的鲜血面前收起威风。

  远远不止是今天,在那1976年唐山大地震二十四万人失去生命时,在那1994年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剧场大火中二百八十八名中小学生和四十多名教师葬身火海时,在那2003年湖南衡阳特大火灾二十名消防战士英勇献身时,在那重庆开县井喷事故二百四十三人永远的倒在毒气中时,在那北京密云灯会踩踏事故三十七人成脚下冤魂时,在那2002年鸡西矿难的一百二十四人、2003年安徽芦岭矿难的八十六人、2004年河北沙河矿难的六十五人、2005年陕西铜川矿难的一百六十六人、辽宁孙家湾矿难的二百一十四人、广东梅州矿难的一百二十三人、黑龙江七台河矿难的一百七十一人长眠地下时,以及在那些大大小小难以细数的或天灾或人祸中无数无辜者失去生命时,我就在问,问那国旗,问那高高在上的国旗,你可曾悲伤?你可曾羞愧?你可曾感到责任?你可曾露出关怀?

  在中国,不是没有降下半旗的先例。从我生下来到现在的二十五年中,除了1997年邓小平同志的逝世,还有1999年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中三位记者的遇难之外,便再没有降下过半旗。即使是追溯到建国以来,降半旗次数也屈指可数。而为普通民众降半旗,却从未过。如果说大使馆被炸事件中的三位记者可以勉强称之为普通民众的话,此次降半旗的对外政治意味也明显高于对内的哀悼意味。三位原本名不见经传的记者被以这种无辜的方式结束生命竟可以获得如此与国同重的地位,其中缘由,耐人寻味。但这是一次多么可贵的表示,虽然它的目的未必单纯。

  并不是我们的法律没有赋予国旗对民众的生命表达尊重和敬意的权利。《国旗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一次又一次的伤亡,一次又一次的哀伤。我不知道这里的“特别重大伤亡”究竟应该是一个怎样的数字,以至于二十四万、二百八十八、二百四十三以及一百七十一仍然不能使之有丝毫动摇。不论这个国家正在发生着什么,鲜艳的红旗每天都在壮丽的乐曲中冉冉升起,直至最高点。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当国家蒙受苦难,人民就要为之付出一切直至生命。当人民蒙受苦难,国家又如何不能给予起码的尊重和怜悯。降半旗虽然只是一种形式,于死者无补,但对生者却是一种最高的慰问。体现了国家对遭遇不幸者的尊重和哀悼,是一种人道主义和人本精神的展现。对于凝聚国民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是一个大国,人多,事故也多。如果像美国这样为了三十二人就要降下五天的半旗,可能有人要担心我们的国旗一年到头不知道有几天能够升上去。也许就在这样的顾虑中,在一次一次的悲剧中,国家一次一次的退缩,人民一次一次的失望直至麻木。于是,悲剧习以为常,冷漠大行其道。我想,如果真的到了那么一天,国旗天天降到一半,那我们的人民,我们的管理者和领导者们,站在这升不上去的国旗面前,是否能够感到肩上的责任,是否能够忏悔自己工作的过失,是否能够鞭策自己做得更好,就为了让这国旗能够永远高高飘扬呢?

  国非无难,民非不哀,国不与民同哀,民何哀!

2007年4月18日夜于家中
(图片来自网络 图文无关)

时评,以及老杨和他的小楼

今天简单整理了一下博客,发现我很久没有写时评了。最后一次写时评,还是萨达姆被绞死的那天。难道是老萨死了之后,这个世界真的变得太平了?

关于时评,我一向是很谨慎的。我觉得写时评需要一种勇气——不是舍生忘死赴汤蹈火的勇气,也不是我自横刀向天笑的勇气,只是说真话的勇气。难道说真话也需要勇气么?是的,起码在今天是的。虽然很多时候真话不一定是真理,但起码是心里所想的。敢于说出来自己所想的,就是一种勇气。一个人拥有的东西越多,忌惮就会越多,就会患得患失,这种勇气就会消退。有句话叫“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如果舍不得一身剐,不管情愿还是不情愿,见到皇帝就只能老老实实的跪拜,高呼万岁。

有时候,写时评,就是要在皇帝的新衣面前放声大笑,就是要在赵高的马面前喊出响亮的鹿。时评不是史评,你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和正在发生的事。今天我们人人都可以义正辞严地嘲笑那些懦弱的大臣们,可如果当时你就是大臣中的一个,又是否有信心今天被嘲笑的不是自己?

然而,勇于说出真话的人,从来不是为了躲避后人的嘲笑,也不会自我标榜为真理而谋求赞誉。不惧生前事,何计身后名?他们仅仅是想说出自己的想法。

而且,不得不承认写时评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要对一件事情提取出自己的观点,并将观点表达的清晰、严谨、理性而且尽量避免敏感的文字,实在是非常艰难。整个过程仿佛是在写一篇学术论文。但是这次因为老杨的事,我还是又忍不住写下几句。

老杨是重庆人,有个媳妇叫吴苹。两口子有座祖上传下来的二层小楼。一幢看起来摇摇欲坠的简易小楼。三年前一个人们称之为开发商的什么什么公司,看中了这块繁华之地,于是去找政府商量。政府也觉得这片地方比较破旧凌乱,影响大城市的形象,于是把这片地方倒腾给了这开发商。之所以叫倒腾,是因为咱也不知道人家怎么给的,反正就是给了。反正就是开发商可以拆了这片地上的房子,然后盖新房子了。白拆肯定是不可能的,拆谁的房子赔给谁钱,看起来是很公平的。不过老杨不干,也许是舍不得老房子,也许是想多讹点钱,也许是其他的,但总之是不搬。开发商没办法,去找政府。政府说不搬怎么能行?于是抱出法律书来翻,翻来翻去找到了,法律书上说,政府让搬就得搬,政府办事都是为了公共利益,他一家的利益算老几?不搬就强拆!咱有推土机,有大盖帽,还能反了他?于是弄了张最后通牒,盖上大红章,给老杨送去。政府就是政府,不仅讲法治,还讲礼貌,这叫先礼后兵。

还是得说这老杨,就有点不识抬举了。政府的话都不听,还怀抱一本叫做宪法的书,身上披着一面红色带着黄星星的旗,说是要维权。不知道这老杨是聪明过了头了还是有点缺心眼儿,政府说你有什么权你就有什么权,说你没有你就没有,你和政府维什么权?老杨偏不信邪,虽然小楼早已经不知怎么地被停电停水,出入的道路也挖成了十米深的大坑,但老杨非要住在屋里不走,还放出话来说要与小楼共存亡!

事情就是这么个梗概。到今天老杨也还住在这房子中,准备迎接随时可能开来的推土机。不过政府就是政府,比老杨大度的多,虽然法律书上都说了可以强拆,但是还是没有开推土机来。于是就这样一直僵持着。

我关注老杨这个事,已经很长时间了。很多人管老杨叫“钉子户”。不知道有没有人考究一下这个词的来历,我想用在老杨头上,是说他硬赖着不走的意思吧。不过说出这句话来我就纳闷了,老杨自己的房子,住在自己家里,怎么还叫赖着不走呢?哦,我差点忘了,政府让他走,他就得走。连整个国家都是政府的,土地、河流、山川、海洋甚至空气都是政府的,何况你老杨的房子?有人问了,政治课本上不是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吗?政府不是给人民服务的吗?国家的主人还保护不了自己的房子吗?这个问题,比较深奥,我也回答不上来,谁写的书去向谁请教吧。

网上很多人评论老杨这个事,有的人站出来声援老杨,说老杨是个斗士,说老杨做的对。有的人说老杨犯了法,拆了他的楼房还得让他坐进班房。有的人说老杨是个刁民,还贪得无厌,为了钱不顾所谓国家利益的大义。还有些写法律书的人,叫什么专家,认为法律说该拆就该拆,不拆不行,早晚得拆。

如果让我说,我愿意将自己的敬意和支持送给老杨。尽管有着这样那样的说法,说老杨贪得无厌漫天要价,说他提出的条件过于苛刻等等。即使这些都是事实,也并不影响这件事情的实质。我所敬佩的,是他坚决维护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可侵犯的精神。老杨的房子是自己的合法财产,既然涉及到交易,那交易是双方的,老杨的条件不论多苛刻,开发商可以不买。老杨并没有逼迫开发商买自己的房子。反而是开发商逼迫老杨作出让步,这是否是一种强买强卖?我想,如果没有政府的参与,这当然是强买强卖。但是政府站出来了,以所谓“公共利益”的名义来强迫他卖掉,这又算是一种什么行为?新颁布的《物权法》仍然没有明确界定所谓“公共利益”究竟是指什么。在这样的前提下,任何关于公共利益的自我界定都是站不住脚的,都是值得商榷的,都是可以反对的。政府以这样的理由来强拆民房,那不仅是荒谬和可笑,甚至是违法了。再退一万步,即使这个商品楼盘的开发确实是百分之百的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在现行的法律中,老杨的房子确确实实该拆。但是我仍然要将我的敬意送给他,不是因为他有直面强权的勇气,而是他为争取个人财产与集体财产的平等地位而付出的尝试和代价。

虽然我们从小到大都已经习惯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的教条,但是在保护私有财产已经写入宪法,在《物权法》即将颁布实施的今天,重新考虑一下个人财产与集体财产的平等地位问题已经绝不是一件政治的禁忌,反而是很有实际意义的一件事情了。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强行征用私人财产,这种在今天还理直气壮的事情,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就会成为永远的历史。

我从不怀疑自己是一个非常爱国的人,也从不怀疑自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而且现在也早已不是仅凭在一两件事情上的观点就可以评价一个人的政治立场的时代了,所以我有勇气说出自己的观点。我学过马克思主义,我也知道万恶的私有制,因此我甚至对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持担忧态度。但是我们的法律已经走到了今天,我们的民主、民权已经走到了今天,我们已经处在了一个空前开明的时代,而且有望为子孙创造更加开明的时代。法律、原则和制度不是凭空就有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的精神是维护公平和正义,在通往这个目标的征途上,探索与迷茫相伴,成功与失败同行。但必须保证我们一直在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法律和真理永远无法划等号,因为真理是永恒的,而法律不是。

我认为老杨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但是我对他的房子的结局并不乐观。我们都是生活在现在的人,即使我们相信将来,将来也解决不了今天的事情。强拆也许迟早会到来。如果有一天老杨的房子在夫妇两人的抗议声中轰然倒下,那并不会令人感到奇怪和不可接受,但这件事情注定不会被人们忘记。

我又想起了几年前的孙志刚。孙志刚死了,但直接导致了《收容遣送条例》的废除,开创了普通公民命运影响国家法律的先河。我们有理由这样憧憬,老杨的这座小楼的倒塌,也许会带来一丝新的民权曙光的显现。

2007年3月29日夜至30日凌晨于家中

绞死萨达姆 —— 一个结束抑或一个开始

  

  2006年12月30日,萨达姆被绞死了。
  不知道是有意为之,还是机缘巧合,在2006年的末尾,新的一年即将到来的时候,萨达姆被处死了。
  萨达姆,一个70岁的老人,身体还算健康,但是他掌管不了自己的命运,他看不到07年的日出了。
  原因很简单,他不是一个普通的老头。他是一个政治人物。古往今来,最残酷的、最阴险的、最可怕的、最血淋淋的、最暴力的、最专制东西,就是政治。虽然它披着最华丽的、最高贵的、最美丽的、最民主的衣服。
  萨达姆的死,无疑是一个政治事件。
  对于政治事件的评价,取决于政治立场。政治立场因人而异、因民族、国家、党派而异,因时间而异。从一个民族英雄、国家总统,沦落到阶下囚,走上绞刑架。萨达姆个人的荣辱代表了一种政治力量的兴衰。在政治的博弈中自古就遵循成王败寇的定律,博弈的双方要做的就是一直坚持下去,直到彻底失败。萨达姆败了,身败名裂。
  谋杀,反人类罪。这是杀死萨达姆的理由。然而萨达姆的死,又何尝不是被谋杀?那些长途跋涉来到伊拉克,将萨达姆拉下总统宝座,推上绞刑架,勒紧绳子的人,在伊拉克犯下的为人所知和不为人所知的非人道罪行,又有谁来审判呢?
  不是不该审判,只是胜利者如何会自己审判自己?
  不必评论。真理和正义的标准从来只掌握在胜利者手中。

  只是,他的死,是一个喜讯,抑或一个噩耗?
  是一个正义的胜利,抑或一个阴谋的得逞?
  是一段暴力的葬礼,抑或另一段暴力的新生?
  是一个刽子手放下了屠刀,抑或另外一个刽子磨亮了利剑?
  是独裁丧钟的敲响,抑或霸权乐章的雷鸣?
  是中东和平的曙光闪现,抑或教派混战的黑夜降临?
  是一个结束,抑或是一个开始?

  过去的历史才刚刚过去,将来的历史才刚刚开始。

《金鸡》:人性的光辉当空照耀

忙碌不堪,久不看电影了,也久看不到有感触的电影了。今天周末,忙里偷闲,打开PPlive,本想看NBA直播,却没有我喜欢的球队比赛,于是随手点了电影《金鸡》来看。结果一口气看完了这部110分钟的电影。看完之后才感到,这部看似喜剧的电影,实则并不是仅仅搞笑那么简单。也更不像影片的名字那样庸俗。整部影片从头至尾都散发着人性的光辉——那种摘下了有色眼镜的——道德的、势利的、金钱的、地位的、身份的有色眼镜的,那种对生命和人性的韧性的礼赞的光辉——这种光辉在上至官员、贵人、学者和企业家下至地痞、流氓、抢劫犯和妓女身上都表现得那么耀眼!在赵良骏的镜头下,各种身份、各种阶层的人粉墨登场,在演绎着看似荒唐的喜剧的同时却带给人难以言状的感动。抛去影片拍摄时的时代背景和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励志”意义不说,光是这种对小人物、对特殊群体的特殊关注,就值得肯定和赞许。

吴君如凭此影片在第四十届金马奖成功封后,曾志伟、刘德华、胡军、梁家辉、黄日华的表演也恰到好处。尤其是梁家辉饰演的教授和胡军饰演的叶子强以及黄日华饰演的富商,虽然都戏份不多,但让人印象深刻。吴君如自己也说,“演过《金鸡》,此生已无憾事。”。君如至此,实至名归。

有人将此片情色度定为3星,而且从情节看确实也有那么一点点三级片的味道。未成年的小孩和承受力一般的成年人以及比较纯洁和保守的女性还是不看为好。但若不是用这样写实的手法,这么彻底的揭露,这么毫无顾忌的对白,又如何能展现这一群体出如此真实的生活。以妓女为题材,以妓女生活为主线,来反映时代变迁下各阶层的众生相,已经是十分大胆。明知道这样的题材不可能在内地公映,但陈可辛和吴君如还是拍了这部片子。正是他们的坚持,才让我们有今天的感动。

很多人说这部影片是香港版的《阿甘正传》。《阿甘正传》已经看过很多年,情节都忘得差不多了,因此今天看《金鸡》到没有觉得有多熟悉。倒是《阿甘》中最后随风飘落的羽毛和《金鸡》中最后《一生何求》的插曲交相辉映,带给人细腻的感动。

大千世界中,我们就是那根飘动的羽毛,我们就是妓女阿金。唯一不同的是,在“道德”的有色眼镜下,我们从事着比阿金更“高尚”一点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