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奴”这个称呼实在有点碜人,我一向很不喜欢。但是不管喜欢不喜欢,这个称呼很快就要属于我了。
2007年11月12日下午5时29分,与荣安枫舍居签订购房合同,交纳定金,准备开始房奴生活。房奴生活,虽然并不是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活,但是它很快就会不可抗拒的来临了。
我似乎还没有做好准备。但是手印按下去的那一刻,就已经走上不归路了。记得好友W君去年买房的那天,在博客上写道“那合同上的手印还鲜红的发着光”。当时我感觉是特别搞笑和无奈的一句话,今天的感受,却是一摸一样了。那鲜红的手印按下去,一个并不算光荣的称呼就收入囊中了。一段从没有经历的奇异经历,大概也就要开始了。
其实对于“房奴”这个称呼,我一直认为不会属于我。我一向不喜欢强迫自己去做什么事,对于幸福的理解也十分简单,房子,似乎不是一件影响我幸福感的事情。也以为自己是断然不会去做那俗人,将自己装进一个套子里,用现在的“奴隶”生活去换取将来的所谓幸福。因为我现在就过的很幸福。但是我还是加入了这个大军,似乎是不知不觉的,鬼使神差的,就加入了这个大军。不知道一股什么力量在推动着我,催促着我,似乎时不我待,似乎机不可失。也许就是那一路飙升的房价,和那原地踏步的工资,迫使我做出这样的决定来自我保护。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上半年到下半年,仅仅8个月,价格就已经涨了8万。甚至暑假到现在,就已经涨了3万。这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是一个足以致命的数字。今天买不起房,将来又有什么信心就一定能买的起?这似乎是一场性命攸关的抢夺战,谁都不敢落后。已经顾不得开发商的贪婪,政府的无能,自己钱包的寒碜。能顾得上的,只是盯着“日新月异”“跨越式”增长的房价,赶紧保住自己的一块地方。
这似乎与我一贯的散漫作风和反常规思想相悖,但是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在这样的疯狂洪流中,个人的力量不值一提,顽固的思想有害无益,自命的清高一文不值,自以为是的清醒变得可笑。等待变得十分昂贵,观望变得十分奢侈。倾家荡产拿出全部积蓄,再拿出将来十五到二十年的生活,去换取一个安定的住所,变得最明智和实惠。这也许正中了奸商和政府的下怀。但是已经管不了那么多,明知道是一个火坑,还要心甘情愿的、排着队、争着抢着跳进去。
或许事情并没有想象的这样可怕。或许20万的按揭贷款15年后要支付至少11万利息也并不离谱。“房奴”,有奴隶就有主人。我是奴隶了,谁是主人呢?似乎不知道。银行只是一个放高利贷者,开发商只是一些狂热的投机分子,政府只是一个坐收渔翁之利的旁观者。主人,也许奴隶做到头,就是主人了。那一天,不知道有多么遥远。起码十五年的事情,我是看不透的。对于这个世界,我们能看清多少呢?看不清,也要往前走。
做房奴也要有代价,并不是谁都有这个资格。拿出自己全部的微薄的积蓄,再从连微薄的积蓄也没有的父母那里逼出一部分,再拿起电话本,想着每一个有可能借到钱的人。平时那么熟悉的人,那么铁的哥们,似乎到了这个时候,对谁都开不了口。他们并不比我强,他们与我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以前借给别人一些钱,现在想收回来,短信发了,聊了一会,还是没有好意思开口,只好作罢。他们过的并不比我好。有一个欠我一些钱的哥们,手机都停机了。大概生活都陷入了困境。讨债,似乎不是一个朋友在这个时候应该做的。
无论如何,这个坎是要翻过去的。也总有翻过去的那一天。不管这个过程如何,总会日出云散的一天。不管那时我已经多少岁,这套小窝,大概也能成为这一生中为数不多的成就之一了。
纵然这并不令人兴奋,但我还是要隆重纪念这个日子。“房奴”加冕日。
2007年11月12日夜
和你面临同样的问题.
你写出了我想写却写不出的.
所谓幸福,不单单只是结果,也许在我们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就已经得到了吧!
支持你!
to:小鱼儿
你回复的当天,我就看到了。只不过还没有想好如何回复。
借用你的一句话,共勉。
“所谓幸福,不单单只是结果,也许在我们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就已经得到了吧”。
老师没有办法了,我不能给予你帮助!
以前我总是把这一切归咎于政府,仔细想想只能愿我们赚钱不多!
愿老师以后可以天天高兴!
什么随房去!
恭喜恭喜。帮不上忙。实在惭愧的很。 #yumen#
我已做了两年的房奴。这两年来我只用我的工资交过一次贷款。(平时都是孩子他爸用他做生意赚的钱去交。)看着起早贪黑辛苦一个月挣来的钱无声的落进这个黑洞,很痛苦。 #yumen#